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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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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 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 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 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 及以上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 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 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县属重点企业将传达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 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 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 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 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街 道)落实属地责任(下同,不再单独列出)〕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 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 产职责清单;3月底前,结合年度县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 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 实县安委会十三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 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十三 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动35家县安委会 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 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 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 节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 决,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 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 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 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 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明确主责部门。(责任 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 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 建议等手段运用,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各 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 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 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 头,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大力推进森林防火网 格化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 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 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 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 制。对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动高危 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 核。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 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 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 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 导,每季度对18个乡镇、3个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及县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安全专项治理和风险防 控任务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 关成员单位协同) (五)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 工作考核巡查。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 公开,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县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强化县安委会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 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 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协同)12月底前,做好 省、市安委会对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 改问题清单。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县安委会安全生产 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安委办)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六)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以县安委会名义印发《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 台方案,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 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 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 责) (七)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组 织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 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 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 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县安委办抽调力量,成立工作专 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 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 工负责) (八)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深化 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在 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 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 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 联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规 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 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 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研 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 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场 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 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 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 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九)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建设,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 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 设。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 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 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 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 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 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 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 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政府 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 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 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县消防 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 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 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 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 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 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 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对使用燃气的 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 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 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 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将商用燃气灶、可燃 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 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 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 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 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深化油气储存等重点企 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 集安全风险防控,对危险作业风险实施隐患排查治理行 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 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责任单 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