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2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阿珍,女,现年46岁,汉
族,无业,现住湖北孝感市(略)。
被告:阿启,男,现年46岁,汉族,个体,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双方有共有财产房屋一套,即位于老十字街门面
两间砖瓦房约80平方米,要求判给两个儿子一人一间。
3、要求被告对原告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给予相应补偿。鉴
于长子阿雄已结婚不要求补偿外,次子阿伟现年20岁,待其结婚
时,被告需向原告支付3至5万元费用,用于原告筹办次子婚事。
事实和理由:
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于*年冬结婚,于*年3月
生育长子阿雄,现已25岁,并已结婚;原被告双
方于*年生育次子阿伟,现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