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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CH-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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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012-04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 (示范文本)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提示与说明 一、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学员的合法权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本合同示 范文本,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三、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不得修改相关内容。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又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不得相 抵触。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通用条款是指不能或者不必协 商的条款,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填充性条 款。 选择性条款中在选项前标示有“□”符号,选择时在该符号内划“√”表示肯定 或者划“×”表示否定。选择性条款包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填充性条款中标示有 下划线,双方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填入,无意见的划“×”、或者“-”表示删除 该填充性条款。 五、经营者预先选择或者填充,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视为格式 条款。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且应当自觉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的监督。 六、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通知、说明或者合同中的另附页等书面文件,是合 同的组成文件,双方确认后应当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表格填空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 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 八、合同编号与学员IC卡号码一致。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驾驶培训机构)       乙方(驾驶培训学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相关事宜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订立合同的条件 甲方承诺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练 员、教练车、教练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乙方承诺具有符 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申请人的年龄、身体、精神等条件,并 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2条培训服务的基本内容 (一)乙方学习的准驾车型:  。 (二)甲方按照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 纲》提供培训服务。 (三)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 学时,地点为 ;驾驶模拟器培 训时间不少于 学时,地点为 ;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学 时,其中场内训练地点为,道路训练按公安部门指定路线进行。 (四)合同订立之日起 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学员IC卡、建 立培训档案并安排乙方参加第一阶段培训。乙方完成第一阶段 培训,经甲方阶段考核合格后,自行办理公安部门的科目一考试 预约手续。乙方科目一考试合格并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 明》后,甲方在 日内安排乙方参加第二、三阶段培训。乙方完成 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并经甲方分阶段结业考核合格后,自行办 理公安部门相应科目(科目二、三)的考试预约手续。 (五)自首次安排理论培训之日起 日内完成约定学时的理论 培训。自首次安排实际操作培训之日起 日内完成约定学时的实际 操作培训。 第三条 实际操作培训方式 实际操作培训为下列第 种方式: (一)预约培训:乙方向甲方预约培训时间、学时、教 练员、教练车,双方商定后,乙方按时接受培训,按照培训学 时支付学费 ; (二)普通培训:乙方报名时一次性支付学费,甲方指定教 练员,提前就培训时间等事项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按时参加培 训。 第四条 培训费用及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符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的培训费 用,甲方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培训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一)实行预约培训的,培训费用包括: 1、理论培训费和驾驶模拟器培训费。乙方于本合同订立之 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元(大写: ); 2、实际操作培训费。按元/学时的标准即时支付。 (二)实行普通培训的,乙方于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日内一 次性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合计   元(大写: )。 (三)其他方式: 。 培训按学时要求全部完成后,乙方参加公安部门考试任意一 科不合格的,甲方为乙方提供   学时的免费培训,超过免费培训学时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 核定或备案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先于乙方《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 期届满,乙方参加公安部门考试不合格的,甲方继续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