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
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
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干事创
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我们肩
负着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入
学习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
展的强大动力。下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核心要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
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涵盖经济、科技、教育、民生等多
个领域,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深刻
领会这些讲话精神,有助于我们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努力方
向,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
献检察力量。
(一)深刻领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战略意义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
径,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检察机关应从以下
三个方面深化认识。一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理念。理念是行动
的先导。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
置,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检察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在办理
各类案件过程中,秉持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理念,营造有利
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还是涉及科技
创新企业的各类纠纷,都要坚持依法公正处理,保障创新主体
的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
第一动力。二是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产业体系是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传
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方面,严
厉打击破坏传统产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为传统产
业转型营造稳定环境;另一方面,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犯罪的
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那些利用新技术实施的犯罪,如网络诈
骗、侵犯商业秘密等,切实维护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产
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三是推动创新
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无缝对接,是实现科
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科
技、工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
工作机制。通过办理相关案件,及时发现创新链和产业链衔接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体制机制,打通
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让科技创新真正服务于产业发展,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充分理解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使命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深化改革开放对
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也应积极
作为。一是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
生存发展的土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
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
罪行为,如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
序。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当司法行
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让各类市场主体在
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二是主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随着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
关重要。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涉外法律问题的研究,提高应对涉
外法律事务的能力。依法打击跨境犯罪,如走私、洗钱等,维
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对外开放秩序。加强与国际司法机构的交流
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协助,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
有力的司法支持,助力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三是助力破除体
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开放需要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检察
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
题,通过办理案件发现体制机制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
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建设,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
不利于改革开放的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
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三)全面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
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初
心使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一是维
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根
本职责。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严厉打
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
抢劫、盗窃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
强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
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让人民群
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
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检察机关要深入了解人民群
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畅通群众诉求表
达渠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及时受理群众的控告、
申诉和举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于因案致贫、因
案返贫的群众,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让人
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三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
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检察机关要
坚持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
和历史的检验。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冤假错
案,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
运行,增强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充满信心。
二、聚焦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责,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手段。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
神过程中,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
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经济发展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
犯罪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严惩假冒注
册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提高犯罪成
本,形成有力震慑。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的协作
配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有效
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生。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在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错误裁判,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监督力
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通
过检察监督,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救济,保
障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实施。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知
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严格执法,还需要全社会的共
同参与。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企
业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
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增强
自主创新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依法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
益,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是
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是依法打击涉企犯罪。
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如合同诈
骗、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等,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
社会环境。对于利用职务之便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国家工作人
员犯罪,要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保
障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二是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在
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审慎原则。充分考虑
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
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
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
响,做到司法办案与服务企业发展两不误。三是加强法治服务
保障。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了解企业的法律需
求,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治服务。建立检察官联系民营企业制
度,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完
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
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三农”工作大局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应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打击涉农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
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农村黑恶势力
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
罪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
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的生态
环境是农村的宝贵财富,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检察机关
要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生态环
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排污、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等。积
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
责,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乡村绿色发展。三是推
动农村法治建设。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加
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通过开展“送法下
乡”等活动,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农民依法办事、
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协助基层组织完善矛盾纠
纷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
定,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协同共进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检察机关要
立足职能,积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同共进。
一是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区
域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跨区域的司法协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地区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跨
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在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
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区域犯罪,维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