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与
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乎人民生活环境改善。近年来,我市认
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推
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完善末
端分类处理设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动群众养成分类
投放良好习惯、完善前端分类投放设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
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现状
(一)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市编制
了《XX 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XX-2035)》,出台了
《XX 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印发了《XX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XX 市城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 市城乡生
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垃
圾分类工作职责,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二)示范引领成效显现。坚持示范引领、试点先行,广泛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 6 家市级公共机
构、20 所学校、8 个城市社区、40 个行政村被 XX 省主管部门
评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
宝贵经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显著。
(三)投放设施逐步完善。在城市推广“两袋对两桶”的分
类模式,加快推进“撤桶并点”;在农村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
的分类模式,因地制宜设置分类设施。目前,XX 市城区有 773
个居民小区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共配置两分类垃圾桶 11
万余个、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箱(房)900 余个,建成标准高、功
能全、有特色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1500 余个,分类覆盖率达
95%;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的自然村达 3600 余个,分类覆盖率达
52%。
(四)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末端分类处理设施是实行垃圾分
类的前置条件。我市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先后投资
近 10 亿元,相继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
飞灰填埋场、城东生活垃圾预处理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拣
暂存中心及大件垃圾拆除中心,分类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推
进垃圾分类的条件已经具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垃圾分类法制体系还不健全。健全的法制体系是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力保障,目前全国已有 90 余个大中小城市出
台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或条例,但我市还未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
情的地方性法规。
(二)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尚未养成。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
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为淡薄,从“一包丢”到分成两类准确投放
的习惯还未彻底改变,垃圾混投、混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