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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机构托养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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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机构托养服务试点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 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困难家庭残疾 儿童托养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托养服务体系, 完善托养服务全链条制度和工作标准,畅通儿童福利同社会救助、 医疗保障、康复救助、教育保障等制度的衔接渠道,健全完善残 疾童福利政策。 二、工作目标 在保障机构内孤弃儿童日常抚育前提下,通过“日托”“周 托”“月托”等方式,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养、治、教、 康”、社工和心理健康等服务,为困难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发 挥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康复等专业优势,开展困难残疾儿童家庭 支持服务,为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照护人开展残疾儿童养育、康复、 护理、家庭教育等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监护能力,提升残疾儿童 居家照护、康复质量,努力打造具有 xx 特色的困难家庭残疾儿 童机构托养服务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托养服务对象。xx 市辖区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低保家 庭儿童、纳入返贫监测范围儿童等。为照顾儿童心理,方便家 长探望,优先安排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的儿童,不宜随班 就读的儿童为托养服务对象。其他县(区)确有需要也可随时向 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二)托养服务方式。主要分为“日托”“周托”“月托”三 种方式。根据家庭意愿和双方协商确定托养方式。“日托”时间 为 8:30-17:30,“周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月托”要求监护 人至托养机构每月探望一次以上。具体时间可根据家庭意愿酌情 调整。 (三)托养服务内容。为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养、治、 教、康”、社工和心理健康等服务。一是养育方面。照料模式参 照类家庭养育模式,1-4 名儿童与 1 个家庭组成 1 户“天使之 家”,落实精细化养育,精准化服务。二是医疗方面。与甲级医 院签订协议,落实就医绿色通道。入机构时进行全身体检,对有 医疗需要的,制定医疗方案,与监护人确定费用问题,每月跟踪, 实时调整方案。三是康复方面。开展儿童功能评估,量身定制康 复计划,实施康复训练,定期做好康复记录和功能评估,提高肢 体、智力等方面功能。四是特教方面。制定一人一档特教方案, 采取随班就读、机构内特教等方式落实教育职责,关心儿童在校 学习情况,聘请优秀老师结对帮助其提高学习能力。五是社工和 心理健康方面。强化心理关爱,定期开展社工服务和心理健康辅 导,有效缓解儿童心理问题,制定干预对策,评估辅导效果。 (四)承接服务机构。市儿童福利院承接本次托养服务试点 项目。承接机构应优化机构设施设备、场地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