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副市长在全市乡村振兴
资金使用监管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乡村振兴资金则是推动这一战
略落地生根的“血液”和“命脉”。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绥化市作为全省农业发展的
重要支柱,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使命。管好、用
好乡村振兴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
效,更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
信力。
当前,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正处于关键的爬坡过坎阶段,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加
大,涵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多个领域。
然而,在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部分地区存在资金
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的现象,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错失发展良机;有的地方
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资金的使
用效益;还有的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监督,使得问
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
进,也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信任危机。因此,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
使命感,坚决打好这场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绝不是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一项重大的政
治任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福祉。我们要从政治高
度出发,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角度来看。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
作,将其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乡村
振兴资金是党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重要体现,确保这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是我
们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只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才能
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让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
结果。
二是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来看。乡村振兴资金的最终落脚点是改善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每一笔资金都凝聚着党和政府对农
民群众的关怀,承载着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果资金被挪用、浪费,甚至
被不法分子侵占,直接受损的就是农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以
实际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
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从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看。绥化市作为农业大市,拥有
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基础。乡村振兴资金的合理使用,能够为我市农业
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农村生态环境改
善。但如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和
效益,阻碍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专项整治,规范
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
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摸清资金使用监管底数。开展专项整治,首先要对乡村振
兴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县(市、区)要
成立专门的排查工作小组,对**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资金,包括产业发
展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态保护资金、公共服务资金等,进行全方位、
地毯式排查。要对照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逐一核
实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
滞留闲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以及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是否达到预期
效果等。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不遗漏任何一笔资金、任何一个项
目。同时,要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明确问题性质、
涉及金额、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才是
关键。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
题整改落实到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
毕;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
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
整改一个、销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