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加强纪检专责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
落实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年”要求,县税务局纪检
组围绕“如何强化纪检专责监督”主题,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
访、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全县税务系统纪检专责监督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税务局纪检专责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与成效
近年来,县税务局纪检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聚焦
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纪检专责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具体化。一是紧盯
“国之大者”。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制度,围绕新的组合式税
费支持政策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任务,制定专项监督
方案,2022 年开展专项督查 12 次,推动整改问题 37 个。二是
做实“一把手”监督。制定《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实手
册》,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提前介入机制,2022 年列席
党委会 23 次,对 5 项重大决策提出监督意见。三是创新“政治
生态画像”。构建涵盖 6 个维度 23 项指标的评价体系,2022 年
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参考。
(二)突出“关键少数”,做细日常监督精准化。一是推行
“廉政档案”动态管理。为全局 217 名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
涵盖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廉政测评等 12 类信息,实现“一
人一档、动态更新”,2022 年根据档案信息开展廉政风险预警 11
人次,对 2 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深化“八小时之外”监督。
建立家属助廉微信群,定期推送廉政资讯,开展“清风家访”活
动,2022 年走访干部家庭 42 户,收集意见建议 23 条,对 1 名
干部家属反映的违规经商问题进行核查。三是强化“青年干部”
靶向监督。制定《青年干部“护苗行动”方案》,建立“导师帮
带+廉政承诺+案例警示”机制,2022 年对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廉
政谈话 21 人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3 场,1 名青年干部因
廉政问题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坚持“严的基调”,推进专项监督常态化。一是开展
“吃公函”专项整治。通过比对公务接待台账、发票系统、酒店
消费记录,2022 年发现并整改超标准接待问题 3 起,处理相关
责任人 5 人,追缴违规资金 1.2 万元。二是深化“违规收送礼品
礼金”专项治理。建立“廉政账户+承诺书+自查表”三位一体监
督模式,2022 年上缴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 2.3 万元,对 1 名干部
主动上交礼品行为进行通报表扬。三是创新“智慧监督”模式。
对接税务总局“智慧监督”平台,2022 年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虚
开发票风险企业 12 户,移交问题线索 3 条,立案查处 1 件,挽
回税款损失 58 万元。
二、当前纪检专责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县税务局纪检专责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以下是扩写后的内容,每个问题均扩展至 200 字左右,并保
持了原文的语言风格和逻辑结构:
(一)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一是“熟人社会”监督难。基层
税务分局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前沿,干部之间长期共事,形成了错
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这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环境,使
得纪检干部在开展监督时往往面临人情干扰和顾虑。2022 年,
县局收到的问题线索中,来自本地区举报的仅占 15%,且多数举
报内容较为笼统,缺乏具体证据。这反映出基层干部在监督同事
或上级时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理,担心得罪人、影
响人际关系,甚至遭到打击报复。这种监督难的问题,不仅削弱
了纪检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也容易导致“微腐败”问题
滋生蔓延。
二是“专业壁垒”突破难。随着税收业务的不断复杂化,增
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政策性、专业性极强的业务领域,成
为纪检监督的难点和盲区。纪检干部由于缺乏税收业务知识,往
往难以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些业务的政策内涵和操作流程,导致在
监督过程中出现“看不懂、查不深”的问题。2022 年,县局在
专项督查中发现的 13 个问题中,有 5 个需要业务部门进行二次
解读和说明,这不仅影响了监督效率,也制约了监督质量的提升。
三是“科技赋能”应用难。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纪检监
督工作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然而,县局尚未建成覆盖全系
统的监督信息化平台,无法实现对税收业务数据、干部廉政档案
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2022 年,县局通过数据分析发
现的问题仅占问题总数的 23%,且多数问题是通过人工排查和群
众举报发现的。这种“科技赋能”应用难的问题,使得纪检监督
工作在效率和质量上都难以达到新的高度。
(二)能力建设存在短板。一是“本领恐慌”突出。当前,
县局 13 名专职纪检干部中,具有税收、审计、法律等专业背景
的仅 4 人,占比不足三分之一。这种专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纪
检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2022 年,县局在
案件审理中因证据链不完整、事实认定不清等原因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