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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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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快,一大批国企改制,民营 企业不断涌现,企业劳资双方利益冲突和潜在矛盾开始升温。为 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本院对受 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展开调研,以期为妥善化解劳资矛盾找出有益 途径。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 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我县劳动关系市场化的特征 已基本形成,劳动关系市场化特征日趋明显,劳动关系矛盾开始 升温。 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职工工资偏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近年来我县通过产业改革、招商引资等措施,经济有了很大 发展。广大职工的工资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在部分民营 企业中职工工资水平长期被压低。许多民营企业参照最低工资标 准来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一些企业甚至变相将工人工资压到法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下。即便如此低的工资收入,广大农民工也 难以得到保障,我县大部分加工、商贸等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较 低,如我县加工业业职工平均工资仅 1000 余元。流通企业的职 工在经营淡季时,每月只有 800 元的底薪,加提成每月不到 1500 元,有的甚至比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二、劳动者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1、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 在部分私营企业中,随意要求职工加班加点现象严重,不支 付或不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超市、酒店等部 分第三产业,旺季时职工每天工作时间达 10 小时以上,没有星 期天、节假日,甚至也不安排补休。纺织、建材等行业的部分企 业以赶订单为由,经常要求职工加班加点,不按法定标准支付加 班工资,仅以计件方式支付劳动者报酬。如我县一棉花加工企业, 职工每天加班达 5到 6个小时之多,职工休息休假权基本被剥夺。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引发的职业病和安全事故越来越多。一 些企业,特别是建材、纺织等行业的企业一味追求高额利润,忽 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不愿在劳动保护的设施方面投入资金,缺 乏安全生产的条件,以至于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如我县有一建材企业,只注重经营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对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去年该企业就 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致使一名职工死亡。有的企业由于不注 重安全卫生环境的改善,致使一些职工患上了职业病,甚至丧失 了劳动能力。目前,全县在册患职业病职工 6 人,观察病人 25 人左右。去年因工伤致残并被认定的有二十几人,还有一部分人 等待确认。 2、部分企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障, 大多数企业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到 xx 年底。全县城镇参 加养老保险 18.3 万人,失业保险 15.4 万人,生育保险 1.3 万人, 职工医疗保险 18.1 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000 多 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00 余人。但是部分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或不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除少数民营企业为职工缴纳 五项保险外,一部分非公企业只交养老保险。商贸、餐饮、美容 美发等服务性行业,以"人员流动性大"或"保险费已付在工资内" 为由,不依法为职工办理任何保险。有的企业即使办了一部分, 也是只为少数企业主管或技术骨干缴办。如某纺织公司每月随工 资发放几十元作为职工的保险补偿。全县仅企业职工还有万余人 未办保险,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等问题难以得到切实保 障。 三、《劳动合同法》落实不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目前,我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还不高,个体私营企业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