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加强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
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面对群
众法治需求增长和矛盾复杂化,商洛市以“八五”普法为契机,
创新普法形式、深化依法治理,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一、做法成效
商洛市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深化法治宣传
教育与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全民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形成崇
法善治、循法而行的基层法治新格局。
(一)构建全域覆盖的法治教育网络。印发了《商洛市法治
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商洛市公民法治素养提
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法
律镇村行”“法律赶大集”“每月一主题”等基层普法活动。狠抓
广大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乡村经济组织、社会
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等群体法治教育,举办了 1992 场次习近平
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报告会,以及 2157 场次“美
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同时,编印《商洛市农村常用
法律知识读本》《商洛市“八五”普法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图说
民法典》《民法典普法宣传册》《民法典九进系列读本》等涉农普
法书籍 27 万余册,还编印法治年画、扇子、购物袋、雨伞等法
治宣传品 25 万份,并全部发放到基层干部群众手中,使 50 万人
接受了法治教育。
(二)打造基层法治标杆辐射体系。严格落实《商洛市“法
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区)”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培育“法律明白人”12397 人、打
造了 2 个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命名“学法用法示范户”
3223 户。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 个、省级
22 个、市级 283 个,新建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5 个,创
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3 个。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成立
商洛市调解协会,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行政调解、司法调
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一体推进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平台,
共设立各级各类调委会 1505 个,聘任专兼职调解员 8042 人。制
定各类调委会工作职责和纠纷研判预警、动态监管、重大事项报
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14 项。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行动,每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万件,维护了基层大局稳定。
(四)特殊人群动态管控与帮扶并重。以打造商洛市社区矫
正教育矫治品牌为目标,加大社区矫正场所和信息化建设力度,
“智慧矫正中心”建成率和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社区矫正
对象信息化核查率达 99%。开展社区矫正“每月一主题”“执法
规范化提升年”等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摸排走访工作,
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6910 人,累计解除 6099 人,在矫 811 人。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累计摸排
刑满释放人员 14017 人,衔接安置帮教对象 4848 人,减少了重
新违法犯罪。
(五)构建全周期基层法治保障体系。整合律师、公证、仲
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为 38 个省级重点项
目提供定向对接服务,实现全市 98 个镇(办)、1302 个村(社
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夯实法治保障基础。针对基层法治需求,
在丹凤县商镇王塬村、商洛军分区、武警商洛支队及商州、丹凤
等村(社区)设立 6 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并建成市涉外法律
服务人才培育基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4 年,全
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共办理各
类法律事务 17667 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存在问题
商洛市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普法与依法治
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深度不足。当前,基层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
效性仍显不足,存在盲点和死角,尤其是对重点人群、关键事项
的“一对一”普法尚需强化;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方式方法比较
单一,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载体措施不够贴近群众生活,导致
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可度与参与度不高,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
升。
(二)示范效应薄弱。目前,36 个省以上“民主法治示范
村(社区)”因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巩固提升资金缺乏,在发挥
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基层普法的
“桥头堡”作用不够显著。同时,“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
户”等基层普法骨干力量仍显薄弱,存在数量不足、学历偏低、
年龄偏大且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其作用发
挥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服务资源失衡。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网络不够健全完善,
存在覆盖点少、服务范围有限的问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力
量严重短缺,全市仅有执业律师 162 人、公证员 18 人、法律援
助工作者 20 人,司法鉴定人员 21 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18
名,难以满足基层群众对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维稳机制待完善。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存在常
态化排查不够频繁,一般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不够及时,疑难纠纷
排查化解缺乏合力,纠纷回访巩固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复杂疑难
纠纷存在复发激化的隐患。在特殊人群监管方面,安置帮教对象
中普遍存在“人户分离”现象,信息采集不准确、动态跟踪困难;
社区矫正对象流动性大,存在脱管漏管风险。
(五)工作保障体系滞后。“法律明白人”培养缺乏激励机
制,存在有名誉无待遇的问题,导致工作保障不足,人员流失现
象较为严重;长期从事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优秀年轻村组干部、
基层党员等在考公、考编中缺乏相应的加分政策支持。基层群众
性、志愿性普法队伍也面临有效组织和管理缺失、资金扶持不足
以及缺乏常态激励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等群众身边的普法阵地
缺乏持续提升的资金支持,存在“一创了之”的现象。
三、意见建议
商洛要充分发挥基层普法宣传的“预防针”效应、法律服务
的“润滑油”功能、依法治理的“减震带”作用以及制度机制的
“催化剂”效能,推动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稳健前行,迈向
长远发展。
(一)发挥普法宣传“预防针”效应,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一是全面覆盖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基层自治、德治、
法治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引导“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
工作者和群团、社会等组织,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