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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以史为鉴 共筑新时代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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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以史为鉴 共筑新时代保密防线 同志们: 在当今时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它不仅关乎国家的安全与发展,更 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 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保密工作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 同守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坚固堡垒,其意义不言而喻。市直机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 关键环节,承担着大量重要信息的处理与管理工作,保密责任重大。年轻干部作为 市直机关的新生力量和未来希望,更应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升保密意识 和能力。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保密教育大会,旨在通过深入学习 和交流,让大家切实筑牢保密防线,为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下 面,我围绕保密工作,从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溯源寻根,洞察保密工作发展脉络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共产党的保密工作源远流长,从诞生之初便与党的 事业紧密相连,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 展保驾护航。回顾党的保密工作历史,不仅是对过去的铭记,更是为了从历史中汲 取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应对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斗争环境,保密工作成为生死攸关 的重要任务。从党的早期组织建立开始,保密工作就受到高度重视。党的一大通过 的党纲,对保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党员保守党的秘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在白色恐怖笼罩的艰难岁月里,党的地下工作者凭借坚定的信仰和无畏的勇气,巧 妙运用各种秘密工作方法,在敌人的眼皮底下传递情报、组织活动,为革命事业的 发展立下不朽功勋。例如,隐蔽战线的英雄们通过秘密交通站、暗号联络等方 式,建立起了一条坚不可摧的红色情报通道,确保了党中央与各地党组织之间的信 息传递安全,为革命斗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 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磨难挫折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始终有着强烈的忧患 意识、风险意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保密工作是党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手 段,为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保密工作稳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面临着巩固政权、恢复经济、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等艰 巨任务,保密工作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 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 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保密法规,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框 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火热实践中,保密工作围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防科技等 重要领域,积极发挥保障作用。广大保密工作者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 保了国家重要信息和核心技术的安全。例如,在“两弹一星”等重大国防科技项目 中,无数科研人员和保密工作者隐姓埋名,默默奉献,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倾注在 保密事业中,为我国国防实力的提升和国家安全的保障作出了巨大贡献。习近平总 书记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 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保密工作在这一时期的稳步发展,为国家的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筑牢了安全屏障。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保密工作创新突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保密工 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这一时期,保密工作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 适应新形势,不断创新发展。一方面,保密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1988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密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 道。此后,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为保密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 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保密技术防范水平不断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 发展,保密工作积极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防护,有效 应对了信息化时代的保密挑战。同时,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也不断加强,全社会的保 密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 键一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保密工作通过不断创新突破,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蓬勃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保密工作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将其纳入 国家安全总体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保密工作取得历史性成 就,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就保密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 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 央的坚强领导下,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完善党管保密领导体制机 制,加强保密法治建设,提升保密科技水平,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保密工 作转型升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24年5月1日起施 行,进一步完善了保密管理制度,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 障。同时,保密工作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主 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 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 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在新时代的复杂形势下,保密工作必须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才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二、以案为鉴,敲响公职人员失泄密警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 有的挑战。近年来,国家安全部公开通报了多起公职人员失泄密案例,这些案例触 目惊心,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市直机关的年轻干部,我们要从这些案例中深刻 汲取教训,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下面,我将选取几起典型案例进行分 析。 (一)案例一:某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张某违规传递涉密文件案 2023年5月,某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张某,在处理一份机密级文件时,为图方 便,擅自将文件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一位在外地工作的同学李某,李某将文件转 发至其所在单位的工作群,导致该机密级文件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造成严重泄密 后果。经调查核实,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 六条“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 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 国家秘密”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 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李某也因违规 转发涉密文件受到相应处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教育引导,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 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这起案例警示我们,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 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不能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而给国家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案例二:某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王某违规使用社交媒体发布涉密信息案 2022年10月,某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王某,在参加一次涉密会议后,未经批 准,擅自将会议内容整理成文档,并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部分涉密信息。该微博被 大量转发,引起了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的关注,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经鉴 定,王某发布的信息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七条“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 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 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规定。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 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 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在信息时代,社交媒体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 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 社交媒体上发布任何涉密信息,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三)案例三:某科研单位工程师赵某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案 2021年8月,某科研单位工程师赵某,在参与一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私 自将部分涉密资料带回家中,用于个人学术研究。后因家中被盗,这些涉密资料丢 失,造成重大泄密事件。经调查,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得有下列行为:(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 载体;(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 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规定。赵某因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涉密人员、载体、数据、网络、场所 等的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管理,提高保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 平。”这起案例告诫我们,科研人员在从事涉密科研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 定,妥善保管涉密资料,严禁私自留存,防止因个人疏忽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案例四:某国有企业员工孙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策反案 2020年6月,某国有企业员工孙某,在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期间,结识了一名 自称是某国际学术机构工作人员的境外人员。该境外人员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拉拢 孙某为其提供所在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孙某在金钱的诱惑下,逐渐丧失了 政治立场和保密意识,先后多次向该境外人员提供了大量涉密信息,给国家和企业 造成了重大损失。经侦查,孙某的行为已构成间谍罪。最终,孙某被依法判处有期 徒刑十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 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 则。”这起案例深刻揭示了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对我国渗透、窃密的严峻形势,公职人 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坚决抵制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的拉 拢、策反,筑牢反奸防谍的坚固防线。 (五)案例五:某市直机关干部李某违规将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案 2019年12月,某市直机关干部李某,为了方便工作,擅自将一台存储有大量涉 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到互联网上。该计算机被境外黑客攻击,导致大量涉密信息被 窃取,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经调查,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