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发言:以案为鉴,深刻认识
统计造假的危害性,树牢正确政绩观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近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的主要精神,以及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
恶化的典型案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云南省曲靖市统计
造假问题的曝光,反映出背后存在的政绩观偏差,这一行为不
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
力。我们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改
善民生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勇于担当、
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下面,结合典型案例,联
系实际工作,与大家分享几点想法:
一、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问题,树牢权为民赋、当为民
用的权力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
全局出发,紧密联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实
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如何牢固树立正
确的权力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把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
认识推向新的高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手中的权
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
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
私利的工具。首先,明确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政绩的
建立首先应以民为本,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大力弘
扬“四下基层”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实
打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做到心为民想、利为民谋、身为民
行,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其
次,明确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途径。“业绩好不好,要看群
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工作实效追求的不仅仅是数字
上的增长,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
要标准,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要谋事创业、
有所作为,就要始终走好群众路线、保持同群众密切联系,坚
持“干”在实处,将党的政策落实到实践、落实到基层、落实
到群众中,才能创造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实绩。最后,明确树
立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保障。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要防止政绩
观出现偏差,就要用好“监督”这把利器,拓宽监督渠道、聚
焦关键少数、瞄准焦点问题,在“关键人”和“关键事”上下
功夫。做实做细年轻干部日常监督,定期加强政绩观教育引
导,筑牢思想防线,用好群众的“千里眼”“顺风耳”,抓早
抓小,帮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注重在重要任务、重
点工作中监督干部是否勇担当、肯作为,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
到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实现新时代的美好蓝图跑
好“接力棒”,当好“栽树人”。
二、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树牢为民造福、为党
尽责的政绩观
为官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
政之要。干事创业,必先树牢正确政绩观。政绩为谁而树、树
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自身健康
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厚
植为民情怀,锤炼坚强党性,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把正从政、
谋事、创业的方向,扑下身子察实情、谋实招,以强化理论学
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以真抓
实干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突破。一是要解决好“为公”与“为私”的问题。想问题、
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用“透视镜”照照灵魂深处,看看是否
真正站稳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