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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诫勉谈话时的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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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诫勉谈话时的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 定,以及2025年8月7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诫勉谈话会议精神,我作为分管农 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就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结合自身思 想、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现将检讨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复盘与深刻检讨 2025年3月,我县启动实施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 粮于技”战略的重点民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 一。作为分管领导,我本应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却因思想松懈、作风漂浮,导致 项目推进严重滞后——截至7月底,仅完成总工程量的38%(原计划6月底完 成60%),其中渠道衬砌、机耕路硬化等关键工程滞后超2个月,群众多次通 过“12345”热线反映“施工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田块整理后杂草丛生”等问题。经县委 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核查,问题症结虽涉及施工方管理松散、监理单位履职 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但根本原因在于我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缺失、工作作风 不实。 (一)理论学习“热在表面”,政治判断力出现偏差。年初以来,我虽按时参加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了“项目建设年”专题研讨,但对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系统性。特别是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 者’”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片面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常规工作”,未从“端稳中国饭 碗”的战略高度把握其紧迫性。3月项目启动会上,我谨照本宣科传达了上级文件,未 结合我县“山地多、地块散”的实际研究具体推进措施;6月县委常委会听取项目进展 时,我仍以“天气多雨影响工期”“施工队人员不足”等客观理由汇报,对自身统筹不力 的问题避重就轻。这种“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本质上是党性修养弱化的表 现,把“国之大者”当成了“墙上标语”。 (二)责任落实“浮在面上”,担当作为力严重缺失。作为分管副县长,我本应 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的闭环机制,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挂名调度、遥控指 挥”现象。4月项目进入施工黄金期,我因忙于筹备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连续两周未按 计划到项目现场督导,仅通过微信群“遥控”农业农村局负责人;5月县纪委监委发出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的提醒函》后,我虽签批“请农业农村局抓紧落 实”,但未亲自约谈施工方、监理方主要负责人,也未协调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解 决施工中的用地纠纷、道路运输等问题。6月20日,我在项目现场调研时,看到施工 队只在田埂边“做样子”,却未当场严肃问责,反而安慰乡镇干部“慢慢来,质量比进 度重要”——这种“老好人”思想,实则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利益漠视的表现。 正如县委书记在诫勉谈话中指出的:“文秘出身的干部,最容易犯‘重文字轻落实’的毛 病,你把材料写得再漂亮,项目落不了地,群众得不到实惠,就是最大的失职!” (三)作风建设“软在骨里”,抓落实能力亟待提升。回顾项目推进全过程,我 暴露出三大作风短板:一是调研不深。年初制定方案时,仅召开1次部门座谈会,未 深入田间地头征求种粮大户、村组干部意见,导致“机耕路宽度设计不符合农机作业 需求”“灌溉管道铺设未避开村民住房”等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协调不力。项目涉及农 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我却以“属地管理”为由,未建立跨部门联 席会议机制,导致土地平整与环评审批脱节,延误施工节点;三是督考不严。虽然 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对施工方的奖惩措施停留在“发文件”层面,6月以来施工方累计 延误12次,仅口头警告1次,未按合同扣除违约金。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从“文秘思 维”向“行政思维”转型的不到位,习惯用“写材料”代替“抓落实”,用“留痕管理”代替“实 效管理”。 二、整改实践与阶段成效 诫勉谈话后,我痛定思痛,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抓整改,重点围绕“思想纠偏、 责任压实、机制重构”三大方向发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学深悟透”铸魂,重塑政治担当之“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个人整改学习计划:每周一晚固 定2小时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乡村振兴战略规 划(2022—2025年)》,结合项目实际撰写学习笔记1.2万字;8月1日,牵头组织农 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