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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调度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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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X 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规范涉 企执法专项行动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 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盘点,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 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刚才,几个单位的负 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态度诚恳,问题找得准,措施也比较实,体 现了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下面, 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 紧迫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 务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 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更关系到一级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在 全国范围内,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行动已经 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解决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一批突 出问题。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 动,是上级的明确要求,是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 期盼。 (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作 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反复强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 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 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抓好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将这些顶 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 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从政 治高度看待这项工作,不能将其简单视为一个业务性工作,更不能 有应付了事、敷衍塞责的想法。 (二)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命线工程”。当前,区域竞争日 趋激烈,竞争的核心已经从过去的拼政策、拼资源,转向了拼环境、 拼服务。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执 法领域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变量。 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就像营商环境中的“拦 路虎”和“绊脚石”,不仅会增加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挫伤投 资者的信心,更会损害一个地区的整体形象和长远发展潜力。必 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局外人,规范执法行为是所有执法单 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抓不好这项工作,就是对 XX 县发展大局的 不负责任。 (三)这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行政执法的对象不仅是 企业,也包括千家万户的普通群众。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往往也 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比如,一些领域存在 的“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严重损害了 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也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 全感。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顽瘴痼疾,下大力气整治,严惩严治执法 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 执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闻令而动,迅速开 展了部署和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效。但同时,通过初步 摸排和线索收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深层次、顽固性的 问题依然存在,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召开 这次调度会,就是要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专项行动绝不是一阵 风,问题整改不能停留在表面,必须动真格、出实招、见长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挖彻查顽瘴痼疾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视而不见,或者讳疾忌医。各 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查摆问 题,带头剖析根源。从前期掌握的情况看,当前我县执法领域主要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和重视。 (一)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依然 没有摆脱“重管理、轻服务”的陈旧观念,把自己定位为“管理 者”而非“服务者”,习惯于挥舞“处罚大棒”,而不是运用指导、 建议、劝导等柔性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和群众的困难诉 求“冷硬横推”,缺乏应有的耐心和同理心。有的甚至将执法权 视为一种特权,高人一等,颐指气使,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整体 形象。这种理念上的偏差是产生各类执法问题的总根源。 (二)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这个问题在涉企执法 中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乱”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检查任性。 一些部门对同一家企业,你方查罢我登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甚 至存在“以查代管”“为查而查”的现象,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 生产经营。根据初步统计,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们通过 12345 热 线、企业座谈会等渠道,收到相关问题线索 XX 起,其中反映检查 频次过高、干扰正常经营的占 35%。二是处罚随意。在自由裁量 权的行使上,标准不一、畸轻畸重的问题比较普遍。“同案不同罚” “同事不同罚”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看关系、看人情下菜 碟,严重破坏了执法的公平性。三是程序失范。执法文书不规范、 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听证程序走过场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看 似是细枝末节,实则关乎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根基。 (三)执法协同不够顺畅,监管存在盲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性执法事项越来越多。但目前我县在联合 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壁垒。部门之间“各扫门前 雪”,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容易导致监管真空和执法缺位。 比如,在一些新兴业态的监管上,存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同时,信息壁越垒越高,导致“数据烟囱”林立,严重制约了“互联 网+监管”的效能发挥,也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