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若干规定》发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
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
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
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
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为
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
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
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
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小切口”撬动“大变革”,为基层松绑减
负、赋能增效提供了制度利器。通过系统学习《若干规定》,我
深刻认识到,这既是纠治形式主义的“手术刀”,更是激励担当
作为的“助推器”;既是回应基层关切的“及时雨”,更是健全长
效机制的“定盘星”。
一、轻车简从破积弊:以精准之策解基层之困
形式主义是基层干部的“心腹之患”,会议多、文件多、督
查多、留痕多等问题,曾让基层干部“困在表格里、忙在会场上、
耗在迎检中”。《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文山会海”“督
查泛化”“指尖负担”等突出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为基
层卸下“沉重包袱”。
一是严控“文海”泛滥,让文件“瘦身提质”。《若干规定》
明确“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三重要
求,从源头上遏制“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怪象。过去一些地方
“为发文件而发文件”,配套文件“上下一般粗”,分工类文件
“层层转发”,导致基层干部“淹没”在文件堆里。如今《若干
规定》要求文件“短实新”,部署专项工作不超 4000 字,配套文
件不得照搬照抄,既减少了“无效阅读”,又提升了“执行效
率”,让基层干部从“翻文件”转向“抓落实”。
二是狠刹“会海”歪风,让会议“务实高效”。会议本是部
署工作的重要载体,但“层层开会”“陪会成风”“长会低效”却
成了基层负担。《若干规定》提出“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
格”“提升质量效率”三大举措,明确“本系统综合性会议每年
不超过1次”“不得要求层层陪会”“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1
小时”,直击会议形式主义痛点。某乡镇干部曾感慨:“过去一周
开 5 场会,场场要签到、要记录,现在合并会议、压缩时长,腾
出时间走村入户,群众问题解决得更快了。”
三是整治“督查乱象”,让检查“靶向聚焦”。督查检查考核
本是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但“多头检查”“重复考核”“留痕
问责”却成了基层“不能承受之重”。《若干规定》强调“严格计
划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督查总量”,要求“中央部门每
年不超过 1 项综合性督查”“不得将拍照留痕作为评判标准”
“不得按月度排名通报”,彻底扭转“为检查而检查”的倾向。
某街道办主任坦言:“以前迎检要准备 30 盒档案,现在考核指标
压减一半,重点看实效、看口碑,干部终于能把精力放在解决群
众急难愁盼上。”
二、立规明责树新风:以制度之纲固减负之基
基层减负既要“破”形式主义积弊,更要“立”长效化机制。
《若干规定》坚持“破立并举”,从规范权责、精简事项、约束
行为等维度构建制度体系,推动基层从“被动减负”向“主动增
效”转变,让减负成果“立得住、管长远”。
一是明晰权责边界,让基层“轻装上阵”。长期以来,“小马
拉大车”“责任无限大”是基层治理的突出矛盾,“属地管理”被
滥用为“责任转嫁”的工具,村(社区)成了“万能兜底”的
“背锅侠”。《若干规定》提出“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