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严守保密底线,筑牢乡镇保密“铜
墙铁壁”
同志们:
保密工作,国之重器,事涉安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防线。”在乡镇基层,
我们虽处“神经末梢”,但保密绝非小事。大到上级政策部署、
民生项目规划,小到村民个人信息、乡村纠纷细节,无一不关乎
群众利益与地方稳定。做好保密工作,是我们对党忠诚、为民负
责的直接体现,更是守护一方平安、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保障。今天,借此次全体干部保密教育大会,我与大家一同深入
学习保密知识,强化保密意识,以严实作风筑牢乡镇保密坚实堡
垒。
一、明大势:洞察保密风云,把稳思想之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
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保
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其不仅关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
益,更是我们乡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石。我们必须深刻
认识到,保密工作无小事,一丝一毫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一)保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屏障。当今世界,国际形
势波谲云诡,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各国间的情报战、信息战愈发
激烈。从政治领域的政策决策,到军事方面的兵力部署,再到
经济范畴的产业规划、科技前沿的创新成果,无一不是敌对势力
觊觎的目标。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直接威胁国家主权与安全,
使国家在国际竞争中陷入被动。对于我们乡镇而言,虽地处基层,
但一些涉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节、农村土
地政策调整等信息,若被别有用心者获取,经加工整合后,也可
能成为损害国家整体利益的“关键拼图”。我们守护好乡镇层面
的秘密,就是在为国家安全大厦添砖加瓦。
(二)保密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坚固堤坝。在国内,随着经济
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乡镇作为
基层治理的第一线,掌握着大量涉及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矛盾
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
若泄露出去,极易引发群众的恐慌与不满,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例如,在低保评定、危房改造等工作中,群
众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属于保密范畴,一旦泄露,可能引发群众
间的猜疑与矛盾,破坏基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只有严守保密
底线,才能确保各项民生工作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保密是推动乡镇发展的重要支撑。乡镇的发展离不开
科学规划和精准施策,而这些决策的制定往往基于大量的调研数
据、内部工作方案以及与上级沟通协调的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很
强的时效性和敏感性,一旦泄露,可能被竞争对手利用,使我们
在项目争取、产业发展等方面陷入被动。比如,乡镇计划引进的
特色农业项目,从前期与投资方的洽谈细节,到项目规划、预
期收益等信息,都需严格保密。若被其他地区提前知晓并模仿,
我们不仅可能错失发展机遇,还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做好保密工
作,能为乡镇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密是检验干部党性的重要标尺。严守保密纪律,是
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
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
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在保密工作中,能否
做到守口如瓶、令行禁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直接检验。
一个随意泄露工作秘密的干部,难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我
们乡镇干部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接触各类工作信息,
更应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
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二、以案鉴:敲响泄密警钟,绷紧保密之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有
效防范和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公职人员肩负着党和人
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手中掌握着各类重要信息。然而,仍有部分
公职人员因保密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失,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
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严重损失。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国家安全部公
开通报的真实案例,引以为戒。
(一)心存侥幸,“私网”传密终酿祸。2023 年 5 月,某乡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某某,在负责统计上报本乡镇本年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数据时,为图方便,擅自将存有涉密数据
的工作 U 盘插入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并通过微信将数据发
送给一位在其他乡镇工作的朋友,想参考对方乡镇的数据格式。
后经国家安全机关监测发现,该数据已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获取
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违规将涉密信息传输至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
息网络,构成严重泄密。最终,张某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被
调离原工作岗位。张某某本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数据交流,却因
心存侥幸,触碰了保密红线。这警示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对保
密工作掉以轻心,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传输的保密规定,杜绝在非
涉密网络和设备上处理涉密信息。
(二)违规外联,涉密电脑“联网”泄密。2024 年 3 月,
某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李某某,在使用单位配备的涉密电脑处理
财务报表时,因急需查询一个政策文件,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的情况下,私自将涉密电脑连接到互联网。国家安全机关监测发
现,该涉密电脑被境外黑客植入木马程序,导致电脑中存储的涉
及乡镇财政资金使用、预算安排等多份涉密文件泄露。经调查核
实,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
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最终,李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党内
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李某某的案
例告诫我们,涉密电脑必须严格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哪怕是片刻
的违规外联,都可能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灭顶之灾。
(三)社交不慎,“朋友圈”里藏危机。2023 年 10 月,某
乡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王某某,在参加完一次乡镇重要会议后,为
显示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将会议中涉及的部分未公开的乡镇
发展规划内容,配上个人感悟,发布在了微信朋友圈。该朋友圈
信息被广泛转发,很快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经鉴定,王某某
发布的内容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第三十条规定,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
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
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王某某未
经批准擅自公开涉密信息,给乡镇工作造成了极大被动。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