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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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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 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全 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 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铁腕整治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切实维 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触碰法律底线、危及 生命安全的恶劣行径。它不仅是对个人生命健康的漠视,更是 对家庭幸福的毁灭,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 害。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不仅仅是交通违 法,更是严重的政治纪律和作风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 决整治。此次会议,既是警示教育,更是深刻的自我革命和责 任重申。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引 以为戒,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酒驾醉驾 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 性 酒驾醉驾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文明的“毒 瘤”,其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 高度,深刻认识其严重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 感。 (一)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形杀手”。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酒驾醉驾行为极大地增加了 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 计,每年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比较高,造成数以 万计的家庭支离破碎、生离死别。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逝 去,一场场幸福的家庭因此蒙上阴影,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时刻 警示我们,酒驾醉驾之害猛于虎,其所带来的痛苦和代价是无 法弥补的。作为党和政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整治酒驾 醉驾,正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底线、回应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履行政府职 责,更是体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和责任担当。 (二)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文明风尚的“顽瘴痼疾”。 酒驾醉驾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的公 然挑战。它破坏了社会规则的严肃性,影响了公共交通的顺畅 与安全,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当酒驾醉驾行为屡禁不止,甚 至有人心存侥幸,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蔑视,也是对社会文 明进步的阻碍。党员干部作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一 旦涉酒驾醉驾,其不良影响将倍增,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 的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 任。整治酒驾醉驾,是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 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通 过铁腕整治,让守法成为自觉,让文明成为风尚。 (三)严重践踏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党纪国法的“红线禁 区”。 对党员干部而言,酒驾醉驾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是严重的政 治纪律和作风问题。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提出 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严 于律己。一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就意味着其政治意识淡薄、 纪律观念松弛,是对党纪国法的漠视和挑战。这种行为不仅自 身受到法律和纪律的严惩,更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让人 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产生质疑,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 康和执政基础。因此,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是全面从严治 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纯洁干部队伍、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必 要之举。我们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 题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地进行整治。 (四)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试金石”。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 续正风肃纪反腐。酒驾醉驾问题,往往是形式主义、官僚主 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延伸和表现。个别干部存在的侥幸 心理、特权思想,正是“四风”问题的深层根源。如果我们对 酒驾醉驾问题整治不力,就意味着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打了折 扣,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存在短板。因此,抓好酒驾醉驾整 治,是检验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验纪检监察机关 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检验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 重要标尺。我们必须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整治,不断健全完 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清醒分析当前酒驾醉驾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县上下通过持续努力,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得到了 一定程度的遏制,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所提 升。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酒驾醉驾的形势依然严峻复 杂,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 本解决。 (一)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仍呈高发态势,隐蔽性和多样性并 存。 尽管我县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但从交管部门的数据 来看,违法行为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尤其在节假日、周末、 重要聚餐活动后以及夜间等重点时段,酒驾醉驾行为仍时有发 生。一些违法者利用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进 行酒驾,或采取“酒后挪车”、提前“踩点”等方式规避检 查,隐蔽性日益增强。同时,一些代驾服务未及时到位、聚餐 劝酒风气依然存在等问题,也给酒驾醉驾整治带来了新的挑 战。据我县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 为XX起,其中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醉驾XX起,数字触目惊心,形 势依然严峻。这表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得到根本性 遏制,警钟必须长鸣。 (二)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仍是酒驾醉驾的突出诱因。 在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例中,相当一部分违法者都存在严重的 侥幸心理,认为“喝一点没事”“距离近不会被查到”“夜深 了没人管”。这种心理是对法律的漠视,是对生命的轻慢,也 是对公共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更令人担忧的是,个别党员干 部仍存在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认为自己身份特殊,可以“网 开一面”,甚至在被查处后试图通过说情打招呼来逃避处罚。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 战。这种特权思想的存在,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冲击,是 必须坚决铲除的毒瘤。同时,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酒文化,如 相互攀比、强行劝酒等不良风气,也为酒驾醉驾提供了土壤。 (三)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存在薄弱环节,未能真正触及灵 魂。 当前,一些单位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可 能存在的酒驾醉驾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 纠正。部分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往往流于表面,未 能真正触及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和灵魂,导致一些干部“前脚 听教育,后脚就犯规”,警示作用大打折扣。同时,对酒驾醉 驾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某些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形 成足够强大的震慑力,让一些违纪违法者心存侥幸、铤而走 险。如果警示教育不能入脑入心,监督管理不能落细落实,酒 驾醉驾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 (四)部门联动协作和源头治理机制仍需完善。 酒驾醉驾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齐抓 共管。虽然我县在多部门联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