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维稳指导股近五年工作情况汇报
近五年来,维稳指导股在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
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中央政法委维稳指导局工作职责要求,
聚焦源头防范、风险治理、机制建设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
工作,为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有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源头防范体系初步构建
牵头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行动,联合发改、
自然资源等 12 个行业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 18
个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评估,累计完成评估事项 236 项,推动
风险隐患在决策实施前化解率达 85%以上。建立“政法+行业”
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风险防控座谈会,梳理解决征地补偿、劳
动争议等突出问题 47 个。
(二)风险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针对电商平台、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风险,联合市场监管、
网信等部门建立监测台账,开展专项整治 3 次,化解涉新业态纠
纷 62 起。推进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广“1+4+N”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890 余件,
化解率保持在 95%以上。
(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建立落实日报告、周研判、月分析工作机制,累计形成研
判报告 210 期,为决策部署提供精准参考。制定维稳工作专班运
行规则,优化人员配置,在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开展专项安保 60
余次,未发生涉稳突发事件。印发《维稳责任制落实指引》,开
展基层督导检查 15 轮次,推动属地与部门责任衔接贯通。
(四)基础保障持续强化
组织开展维稳业务培训 12 场次,覆盖基层干部 800 余人次,
编写培训教材 3 套。围绕风险预警、事件处置等课题开展专题调
研 8 项,形成的《县域新兴领域风险治理路径研究》获市级优秀
调研成果奖。
二、工作存在问题
(一)源头防范精准度不足,责任落实存在“温差”
一是风险评估质效不高。部分行业部门对风险评估重视不够,
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现象,如在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中,仅简
单填写评估表,未深入研判群众诉求差异,导致 3 个项目实施后
引发信访问题。评估标准不统一,房地产、教育等领域未形成针
对性评估指标体系,同类项目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二是责任传导不够有力。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衔接不畅,存
在“各自为战”情况,如涉企劳资纠纷处置中,人社部门与乡镇
街道信息互通滞后,平均处置周期达 15 天,较合理时限延长 5
天。对责任落实的督查考核偏于形式,近三年专项督查仅发现共
性问题 28 个,针对性整改措施不足,问题复发率达 30%。
三是基层履职能力薄弱。县乡两级维稳干部中,具备专业背
景的仅占 12%,部分干部对《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理解不
深,在化解复杂矛盾时依赖“经验主义”,近五年因处置不当引
发的矛盾升级事件达 17 起。
(二)新兴领域治理滞后,风险防控存在“盲区”
一是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针对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新商
业模式,未建立专门监测机制,缺乏数据共享平台,近三年新增
涉新兴领域信访事项年均增长 22%,其中 60%未能提前预警。
跨部门协作机制流于表面,网信、金融等部门数据壁垒未打破,
联合研判仅停留在季度会议层面,无法实现实时联动。
二是风险处置能力不足。缺乏新兴领域风险处置规范流程,
如面对平台经济“爆雷”事件,因无明确责任分工,首次处置平
均耗时 20 天,较传统领域延长 40%。专业力量匮乏,未组建新
兴领域风险治理专家团队,处置过程中多依赖常规手段,对技术
漏洞、数据安全等问题束手无策。
三是行业监管协同缺位。行业主管部门“重发展、轻监管”,
在新能源项目审批中未同步开展风险评估,导致 2 个项目因环保
问题引发群体性诉求。政法机关与行业部门联动不足,提前介入
指导不够,仅在风险爆发后参与处置,错失防控最佳时机。
(三)机制建设存在短板,运行效能有待提升
一是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风险监测指标设置偏于传统,涵
盖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等传统领域的指标占比达 85%,而数据安
全、算法歧视等新兴风险指标缺失。“雪亮工程”“天网工程”融
合应用不足,视频监控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