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
做好全街道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
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
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
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
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
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加强
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
组织力为重点,切实选出素质过硬好头雁、换出担当作为好
班子、建立高效运转好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绘就五
年发展好规划,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
化 XX 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 2025 年 X 月开
始,X 月底前基本结束,X 月份收尾。原则上按照村(社区)
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换届。工作中,重点把
握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
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层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的
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优势,牢牢把握工
作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选优配强班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
向,注重选拔政治可靠、真心为民、实干担当、公道正派、
本领过硬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
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
进一步提升,整体达到"一肩挑"比例、交叉任职率、学历结
构提升,平均年龄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
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
重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
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不截留,确保程序严密规范,充分保障党
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
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各类配套组织,依法推选产生村(居)务
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全面加强基层
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
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加强换届纪律教育,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厉打击拉票贿
选等各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正风肃纪
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确保换届
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选任标准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
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纪律作风好,带富能力
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三好三强"人员进入村(社
区)"两委"班子。更加注重选拔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
的干部;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
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
选人,不宜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涉黑涉恶、受到相关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行为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嫖娼、卖淫、传销等违法活动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威胁恐吓、造谣诽谤等不正
当行为的;
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散布违背
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在网络、微信等媒体上
发表、转发政治性有害信息的;
长期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
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挥霍浪费集体资产、侵占集体资
金等行为的;
个人负债较大且不能按期偿还,群众反映强烈的;
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因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
(二)提高人选质量
注重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
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等群体
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也可从退休公职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坚持因村
(社区)选人、因事择人,逐村(社区)明确人选需求,鼓
励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报名参选;注意把乡
村振兴、基层治理、疫情防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重大任
务落实中表现优秀的人员选出来、用起来。支持符合条件的
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和优秀青年进入"两委"班
子。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
度。
(三)增强整体功能
本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融合发展的原
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村(社区)党组
织一般设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少的可设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
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 至 5 人,最
多不超过 7 人,设书记 1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 1 至
2 名。村民委员会成员设 3 至 7 人,居民委员会成员设 5 至
9 人。
要综合考虑村(社区)人口规模、分布状况、发展水平
等方面因素,确保"两委"成员班子组成科学合理、统筹兼顾。
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
任,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两委"成员依法
兼任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