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书记2025年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
题,聚焦“五个带头”核心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通过深化理论学习、广泛征
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全面查摆自身在政治忠诚、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担当作
为、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和举
措。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不
强。面对辖区内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新问题新挑战,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
间辨析本质、预判风险,对一些看似普通的业务问题背后潜藏的政治隐患警惕性不
够。如在处置某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时,初期仅聚焦资金违规使用本身,未能
深刻认识到其背后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群众信任的政治危害,政治“显微镜”作用
发挥不充分。二是政治领悟力的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多停留在原文解读层面,对贯穿其中的
立场观点方法把握不够透彻,将政治要求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思路的能力有待
提升。在落实“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时,对“国之大者”的理解不够深
刻,围绕中心大局谋划监督工作的系统性不足。三是政治执行力的刚性不强。对上
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上热中温”现象,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如在推进基层监督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虽制定了工作方案,但因后续跟踪督导不够
严格、考核问责不够有力,部分街道(社区)仍存在监督流程不规范、实效不明显
等问题,未能做到令行禁止、一抓到底。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不够牢固。面
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特别是基层“蝇贪蚁腐”易发多发的态势,偶尔会
产生懈怠思想,对“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识不够坚定。在连续查办多起复杂案件
后,有时会出现身心疲惫的状态,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缺乏“得罪千百人、不
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理想信念在长期斗争考验中偶有松动。二是党性修养的“大熔
炉”温度不足。作为纪委书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时潜意识将自己定位为监督者而
非参与者,自我批评多停留在工作层面,对思想深处、党性层面的问题挖掘不深、
触及不痛。在民主生活会上,相互批评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多以委婉建议代替思想
交锋,缺乏“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辣味,党性锻炼的实际效果打折扣。三是党性实
践的“常态化”不够扎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有时因公务繁忙缺席所在
支部的学习研讨和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监督、锤炼党性不够经常。在日
常工作中,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性锤炼的倾
向,党性修养与岗位职责要求存在差距。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
不够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
象,“四不两直”随机走访不够经常,听汇报、看台账多,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听真
话少。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等
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时因线索核查周期长、协调难度大而回应不够及时,未能
充分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盼。二是敬畏组织的规矩意识不够强烈。在执行
民主集中制方面,对一些重大案件查办、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虽能按程序提交纪
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但有时会前酝酿不够充分,主动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不够全面。
对组织安排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偶尔存在拖延应付现象,缺乏主动担当作为的
政治自觉,对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敬畏之心不够。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不够牢
固。作为执纪者,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更新不够及时,对新型违纪违法行为的定性量
纪研究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案件查办
过程中,有时过分注重实体正义,对程序规范的细节把握不够严格,如个别案件的
证据固定流程不够完善,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反映出依法执纪的严谨性不足。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斗争精神不够强烈。面对一些历
史遗留的违纪违法问题、跨部门协调的复杂矛盾,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怕乱”心
态,缺乏主动亮剑、攻坚克难的勇气。在查处某领域关键岗位干部违纪问题时,因
涉及面广、阻力较大,曾出现犹豫观望的情况,未能第一时间果断出击,反映出斗
争本领在实践中有待锤炼。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有时因考
虑维护工作大局,批评教育多、严肃问责少,斗争的力度不够。二是创新锐气不够
充足。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把握不够精准,习惯于沿用传统监
督模式和办案思路,缺乏突破性思维和创新性举措。如在推进智慧监督建设方
面,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探索不够深入,未能有效整合各类监督数
据资源,导致监督精准度和效率不高;在廉政教育方面,形式仍以开会传达、观看
警示教育片为主,缺乏沉浸式、互动式教育载体,感染力不足。三是落实韧劲不够
持久。对一些中长期监督任务,缺乏钉钉子精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如在开展优
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时,初期部署推进较为有力,但后期因工作重心调整,跟踪问
效不够持续,对部分企业反映的“中梗阻”问题整改情况未能全程跟进,导致一些问题
整改不彻底、容易反弹,工作实效未能达到预期。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党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
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深刻,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将主要精
力放在案件查办、监督执纪等具体业务上,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党建工作谋划部
署、督促检查不够经常。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方面缺乏有效举措,未能充分发挥
党建引领作用,导致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党建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够。二是监督
管理措施不够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多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为主,动真碰硬不够,“咬耳扯袖、红脸出
汗”的效果不够明显。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灯下
黑”防控漏洞,如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对个别干
部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处置不够及时。三是严的氛围营造不够浓厚。党
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多以开会传达、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缺乏针对性和感染
力,未能真正触及党员干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