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
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按照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
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此基础上,我广泛征
求了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
五个方面,深刻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
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淬炼政治忠诚上理论武装的深度有所欠缺,在提升政治能力上融会贯
通的程度仍有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整体性有待加强。在日常学习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有时更多地聚焦于与机构编制工作直接相关的章节
和论述,例如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我虽然进行了通读通学,但对于
其中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宏观战略部署与机构编制资源优化
配置如何实现深层次联动,思考得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导致在某些工作谋划上视
野不够开阔,未能完全做到“跳出编制看编制”。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转化运用不够到位。在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工作
的具体实践中,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比如,在2025年上半年研究全县部分
重点领域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方案时,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对政府治理提出的新要
求,我提出的初步思路仍然侧重于传统的功能划分和编制增减,对于如何运用系统
观念,通过跨部门的职能整合与流程再造来提升治理效能,思考得不够深入,创新
性举措不多,反映出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尚有欠缺。
三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仍需锤炼。在处理一些复杂敏感的机构编制事项
时,偶尔会就事论事,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问题的敏锐性不足。2025年,在审核
某个新成立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定”规定时,我最初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其内设机
构数量是否超标、人员编制是否合规等技术性问题上,对其设立背后所承载的全县
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意图,以及如何通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服务于“十五五”良好
开局的政治考量,领悟得不够深刻,导致在初步审核意见中未能充分体现出服务中
心大局的前瞻性和战略性。
(二)在坚守党性原则上自我修炼的韧劲有所松懈,在厚植为民情怀上宗旨意
识的根基仍需夯实
一是党性分析的深刻性有所弱化。在参加组织生活时,虽然能够坦诚地进行自
我批评,但有时对于思想深处的问题挖掘不够,习惯于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
少。在2025年度的几次党支部学习研讨中,我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更多
是分享如何规范公务接待、精简文件会议等具体做法,但对于自身是否存在享乐主
义、奢靡之风的隐形变异思想苗头,是否在内心深处对“四风”问题真正做到了深恶痛
绝,自我剖析的“辣味”不足,未能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二是对标先进的自觉性有所降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
一丝“歇歇脚”的念头,与革命先辈和时代楷模相比,自我要求的标准在潜移默化中
有所放松。例如,在处理日常繁杂的审批和协调事务时,满足于按时完成、不出差
错,但对于是否能够做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要求不够严格。有时一天下来,虽
然身体疲惫,但反思当天的工作,发现创造性、开拓性的工作不多,守成思想有所
抬头,缺乏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
三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实效性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落实“四下基层”制
度,但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2025年下半年,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后半篇文章”,我带队到几个乡镇进行了调研。现在反思,调研过程中听取乡镇
领导班子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时间较多,但随机走访一线执法人员、与办事群众面
对面交流的时间较少,导致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更多集中在编制划转、人员配备等
宏观层面,对于改革后基层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困难、群众对执法效能的真实感
受,掌握得不够鲜活、不够精准,使得后续出台的配套措施针对性不够强。
(三)在敬畏组织程序上民主集中的执行偶有偏差,在敬畏法纪规矩上权力运
行的规范尚存盲区
一是发扬民主听取意见不够充分。在主持召开室务会或研究重要工作时,有时
因为自己对相关情况比较熟悉、思考得比较成熟,会在介绍情况后急于提出自己的
意见和看法,客观上影响了其他同志的独立思考和充分表达。在2025年一次讨论关
于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的会议上,我系统阐述了我的构
想后,虽然也请大家发表意见,但留给集体讨论和思想碰撞的时间相对紧张,一定
程度上存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不利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二是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格。对于一些自认为比较常规、操作性强的工
作,有时会简化程序,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替代正式的会议研究,虽然提高
了效率,但从长远看,存在削弱集体领导原则的风险。例如,在处理2025年某单位
因临时性重大任务申请增加内设临时机构的请示时,考虑到时效性要求,我通过电
话征求了班子成员的意见便予以批复,没有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
定,这反映出我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思想认识的偏差。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习惯尚未完全养成。在处理一些历史
遗留的编制问题或部门间职责交叉的“老大难”问题时,有时还是习惯于依靠行政协
调、沟通平衡的“老办法”,对于如何运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
规和法律法规来界定职责、化解矛盾,主动性不强。2025年在协调两个部门关于数
据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时,我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反复制定协调方案,耗费
了大量精力,但效果不彰。事后反思,如果一开始就从法规层面进行精准的职责界
定,或许能更高效、更根本地解决问题。
(四)在锐意干事创业上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在勇于担当作为上底线思
维的弦绷得不够紧
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强。在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方
面,有时存在“等靠要”思想,习惯于等上级出台明确的政策文件再行动,主动结合县
域实际进行探索性、差异化改革的劲头不足。在2025年谋划如何盘活用好存量编制
资源,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时,我的思路主要还是围绕跨部门、跨层级调剂等常规
手段,对于如何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动态调整机制等更为灵活高效的资源配置模
式,研究不深、谋划不多,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二是面对矛盾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够。机构编制工作涉及各方利
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处理一些棘手问题时,有时会因顾虑较多而“和稀泥”,缺乏一
抓到底的韧劲。2025年初,我们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变相超职数配备干
部的问题。我在向该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时,虽然指出了问题的严肃性,但在督促其
立行立改、追究责任上,话说得比较委婉,力度不够坚决,导致该问题的整改工作
有所拖延,未能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