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党组书记 2025 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要求,
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五个带头”,通过深化
理论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
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
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我始终把政
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但在政治
能力建设的深度和实效上仍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系统性不足,
学用转化效能不高。能够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5 年开展集中学习 16 次、专题研讨 4 次,但学习存在“碎片
化”“浅表化”倾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
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钻研不够深入,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规
律性认识把握不透彻。例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
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时,多停留在原文宣读、要点梳理层面,未
能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深入研讨贯彻落实路径,导致在推进法
治政府示范创建、基层依法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理论指导实践的
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工作举措针对性不强,2025 年我市法治
建设考核排名较上年提升不明显,仅前进 2 个位次。二是政治敏
锐性不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薄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够保持
清醒头脑,但面对司法行政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挑战,
敏锐性和预见性不足。例如,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中,
更多关注监管安全等显性风险,对部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掌握
不及时、不全面,未能有效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思想引导和风险排
查,2025 年发生 1 起社区矫正对象因思想波动引发的轻微违规
事件;在法治宣传舆论引导中,对网络上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不
实信息回应不够迅速,主动发声、正向引导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
升。三是政治引领力度不足,队伍思想建设成效不佳。工作中存
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投入
精力不足。教育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传达文件为
主,缺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载体,导致教育内容吸引力不强。
例如,2025 年开展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中,有 35%的干部反映
课程内容枯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
不够系统,部分年轻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有待提升,在
应对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时,未能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工作方向。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我始终坚持以党性立
身、以党性履职,但在党性修养锤炼的常态化、制度化上仍存在
短板。一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能够按
要求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但部分党内政治生活存
在“走过场”现象。例如,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以
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批评他人多以委婉提醒代替直戳要害,
“辣味”不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
况,对评议出的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党内
政治生活锤炼党性的作用。二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群众主
动性不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彻底,在司法
行政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坐等服务”“被动响应”的情况。
例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对偏远乡镇群众的法律服务
需求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项目
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2025 年偏远乡镇群众法律服务满意度
较城区低 8 个百分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对老年人、残疾人等
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覆盖面不足,全年上门服务仅 52 次,未能
完全满足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实
干担当精神有待强化。在工作推进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
题。例如,在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
细的实施方案和标准,但在后续督导检查中,存在“走马观花”
现象,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设施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
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截至 2025 年底,仍有 6 个乡镇司法所
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处理群众反映的法律服务投诉问题时,
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问题办结时限平均超出规定时限 2 个工
作日。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我始终坚
守纪律底线,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但在纪律规矩意
识的强化和执行上仍有欠缺。一是敬畏人民意识不足,群众诉求
回应不及时。对群众反映的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办理效率不高。例如,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对跨区域、跨行业的
复杂矛盾纠纷,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纠纷调解周期过
长,2025 年有 12 起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时长超过 30 天;在公证
服务中,部分公证事项办理流程不够优化,群众需要多次跑腿,
全年收到公证服务相关投诉 18 起,其中因流程繁琐引发的投诉
占比达 61%。二是敬畏组织意识不强,执行组织决定有偏差。对
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决策部署,总体能够坚
决执行,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
情况。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时,因担心改革
难度大、风险高,对部分改革事项推进缓慢,2025 年计划完成
的 8 项重点改革任务中,有 2 项未能按时完成;在向上级汇报工
作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倾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汇报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敬畏法纪意识薄弱,纪律规矩执行不
严格。能够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但在细节管理上仍存在宽松
软现象。例如,在公务用车管理中,有个别科室存在公车私用、
违规停放等问题,全年累计发现此类问题 5 起;在公务接待中,
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苗头性问题,虽然及时纠正,但反映出纪
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日
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我始终坚持履职尽责、
担当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但在攻坚克难、创
新突破上仍有差距。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工作亮点不够突出。
习惯于沿用传统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
的新要求、新任务研究不够,创新举措不多。例如,在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中,仍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为主,运
用新媒体、新平台开展宣传的力度不足,2025 年新媒体法治宣
传内容阅读量仅占总宣传量的 35%;在律师行业监管工作中,对
新型法律服务领域的监管机制不健全,未能有效适应律师行业发
展的新形势。二是担当精神欠缺,攻坚克难劲头不足。面对复杂
棘手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畏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