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问题及对
策研究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提升我市
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局近期结合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日常监管实践,围绕
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展开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发
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我市在规范采购行为、节约
财政资金、防治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年来,随
着“数字 XX 阳光交易平台”的上线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
易的全面推行,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得到大幅提升。2025 年,全
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 2610 宗,交易金额达 XX 亿元,节约采购
成本 XX 亿元。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部分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层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环节的科学性与精准度不足
政府采购预算是整个采购活动的起点和基础。预算编制的科
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采购活动的合规性与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调
研发现,当前预算编制环节存在两大突出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在通过财政一体化
系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未能严格按照要求,根据单位资产配
置标准和实际需求,逐条逐项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及单价等关键信息。取而代之的是,采用“打捆打包”
的方式,仅框定一个年度采购总额,编制成一条笼统的预算信息,
严重削弱了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例如,审计发现,曾有市级
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将办公设备采购笼统列支,未细化到具体品
目,导致预算与实际执行脱节。这种粗放式的编制方法,不仅增
加了后续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也为重复采购、超标采
购埋下了隐患。
二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力不强。一些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的
重视程度低于部门决算,存在“重决算、轻预算”的倾向,导致
预算编制工作相对滞后或质量不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面临
项目追加或调减等情况时,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并作出充分说明,导致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出现较大偏差。XX
市财政局此前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的
通知》中,就明确指出了“预算编制不精准、不完整、不规范,
未按规定调整预算”等问题。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使得“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打了
折扣。
(二)规避法定采购方式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XX 省政府集中采
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我省的集中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作出了明
确规定。该文件要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货物、服务类项目
预算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达到 60 万元以上的,必
须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进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为规避公开招标的复杂程序或出
于其他考虑,采取了变通手段。
其一,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方式因其程序严
谨、竞争充分、社会监督度高,是预防腐败、防止围标串标最有
效的手段。但调研发现,仍有单位将本应整体进行公开招标的单
一项目,人为地拆分成数个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小项目,
转而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这种行
为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的立法初衷,也削弱了制度的严肃性,增
加了廉政风险。
其二,线下交易,规避电子卖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作为提
升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工具,其推广应用是深化
“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XX 市财政局也曾专门组织市级预
算单位进行电子卖场使用的线上培训。但在实践中,仍存在采购
单位与供应商先行线下沟通、达成交易意向后,再到电子卖场进
行“补单”操作的现象,或者干脆绕开电子卖场进行线下采购。
这使得电子卖场在一定程度上沦为应付监管、履行程序的工具,
其在价格监督、流程管控、数据留痕方面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三)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法律、经济、技术等多个领域,是一项政
策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要
求。当前,我市各预算单位的采购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
一方面,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岗位人员流动较为频繁,新接手
的同志往往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办法
等法律法规体系掌握不深不透,对规范的采购操作流程,特别是
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操作不甚熟悉。另一方面,面对专业
性、技术性较强的货物或工程项目采购,部分采购人员由于缺乏
相关的行业知识和技术背景,难以准确、全面地把握采购需求的
技术参数和核心指标,导致编制的采购需求和预算方案不够科学
严谨,甚至出现采购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与单位实际使用需求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