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
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照五个带头)
按照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本人紧
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2025年全面
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政治担当、锤炼过硬
作风,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
处”的会议主题,认真组织党组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谈心
谈话、系统征求各方意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逐项
复盘销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
足,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4个方面11项问题,以及班
子成员、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8条意见建议,本人牵头制定整改
方案,细化4个方面15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
限和质量标准,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召开党组会议
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11项查摆
问题全部整改完成,8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成果已
融入日常工作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
习16次,专题研讨6次,中心组成员带头作重点发言22人次,撰
写心得体会38篇。牵头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党的创新理论学
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员
干部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期,覆盖全系统党员干
部320人次。“七一”前夕,以《坚守民政初心 践行为民使
命 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讲授专题
党课,推动理论学习与民政实践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修订《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
则》,加强民政系统宣传阵地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
患排查3次,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意识形态领域
安全稳定。
(二)强化党性锤炼,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
首位,牵头制定《市民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
单(2025年版)》《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性文件8份,构
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2个,培育党建示
范点3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
度,全年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8次,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
达95%以上。深化“党建+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打造“暖阳护
老”“为民解忧”等特色党建品牌4个,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业
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
增强。
(三)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聚焦民政主责主
业,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牵头开
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解决群众急难
愁盼问题23件。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新增养老机构床
位800张,改造提升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社区
养老服务站20个,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5%。健
全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每
人每年7200元,临时救助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年
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2.3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亿元。加强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9个,乡镇(街
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1200余名困境儿童提供精
准帮扶。
(四)强化担当作为,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扛起民政事业发
展政治责任,牵头推进殡葬改革、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发展等
重点工作,2025年完成殡葬设施改造项目15个,推行惠民殡葬
政策,减免群众殡葬费用1200余万元;培育社会组织品牌项
目20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惠及群众5万余人次;慈善
募集资金突破1.5亿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32个。严格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纠治“四风”问题,精简会
议文件,压缩非必要开支,全年会议数量、文件篇幅分别同比
减少15%、20%。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警示
教育4次,组织廉政谈话60余人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排
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6个,制定防控措施42项,筑牢廉洁自律防
线,全系统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
论学习深度和实效不足。虽然能够按时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
专题研讨等规定动作,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缺乏系统性、深层次钻
研,对“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
任务、新挑战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融会
贯通、学以致用。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对系统
内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统筹考量不足,学习内容
与民政业务工作、党员思想需求的契合度不够高。例如,在组
织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仅原文传达会议公报和领导讲
话,未结合民政领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核心业
务开展针对性解读,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在民政领域
的实践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难以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
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二是政治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
对新形势下民政领域多元思想交织、群众诉求日益复杂的情
况,主动开展思想引导、凝聚思想共识的意识不够强,对系统
内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模糊认识和片面言论,缺乏及时纠偏、正
面引导的魄力和有效方法,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
升。在统筹推进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方面,思路不够
开阔,未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
势转化为民政服务效能。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
中,对部分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存在的“重业务、轻
政治”倾向纠正不够及时,对社会组织中党员的思想引领力度
不足,未能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导致部
分民政服务工作政治内涵挖掘不深、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
分。三是政治能力与民政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在运用政治
眼光观察、分析和解决民政领域实际问题方面存在短板,对民
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不够精准,有时过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
情况,忽视了民政工作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民生温度。在应对民
政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
力有待提升,缺乏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例如,在推进殡
葬改革过程中,对部分群众存在的抵触情绪预判不足,未能从
政治高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导
致部分改革举措推进缓慢,未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影响了改
革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锻炼的自觉
性有所弱化。作为党组书记,虽然能够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开
展党性分析,但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有时存在“松口气、歇歇
脚”的思想,认为自身党性修养基本成型,主动加强党性锻炼
的意识不够强,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静心反思党性修养、检
视思想言行的时间较少,对自身思想上的懈怠情绪、工作中的
浮躁心态警惕不够。在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纷时,有时未能
从党性原则高度分析解决,存在妥协变通、求稳怕乱的情
况,党性修养与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
党性教育形式创新不足、实效性不强。组织系统内党性教育活
动时,习惯于沿用集中学习、读文件、看影片等传统模式,缺
乏互动性、体验性和针对性,难以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
对党性教育的内容设计不够精准,未能结合民政干部直接服务
群众的岗位特点、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设计差异化教
育内容,导致党性教育效果打折扣。例如,在党性教育中,仅
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诵读红色经典,未结合民政
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开展互动交流和实践体验活
动,未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性教育的感染
力和说服力不足。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升。虽然严格
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但部分活
动存在“走过场”现象,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存
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隔靴搔
痒,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基层党
支部组织生活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缺
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内容空洞、形式单一,难以满足党员干部
党性锻炼的实际需求。例如,在参加分管支部组织生活会
时,对支部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不够,导致部分党员
干部在发言中回避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
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体现。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
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虽然能够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
研,但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的频次不够多,调研存
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对困难群众、老年人、残
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真实诉求掌握不够全面、精准。服务群众的
主动性、前瞻性不足,有时存在“群众找上门才办”的被动服
务心态,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跟踪督办不够到位,服务群众
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例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过程中,虽然新建、改造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但对部分
农村地区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上门服务需求调研不够
充分,导致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内容与群众需
求脱节,未能真正实现“按需供给”。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
够强烈。对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党
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
的情况。有时因工作繁忙,对党组会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不够
及时,部分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未能完全按照
组织要求抓好落地见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不
够深入,自身带头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导
致部分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存在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不按
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例如,在推进重点民政项目建设过
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向党组汇报不够及时、全面,存在“先
推进、后汇报”的情况,违反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相关要
求。三是敬畏法纪的纪律观念不够牢固。对党纪国法和民政领
域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新形势下新型腐败、隐
性腐败等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纪律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强
化。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提醒不够频
繁、不够严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到位,对一些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例如,在开展社会救
助资金监管工作中,虽然建立了监管机制,但对基层民政干部
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潜在风险警惕不够,对《社会救
助暂行办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