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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围绕“五个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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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局长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 材料(围绕“五个带头”) 按照市委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 部署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征求有关部门 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紧密联系 个人思想、政治、作风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 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本人始终 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 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 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能力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理论武装 系统性不足,学用结合不紧密。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存在“重形 式、轻实效”倾向,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深钻细研的 韧劲。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 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重大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准, 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例如,在推进“八五”普 法中期评估工作中,仅满足于完成任务指标,未结合本市外来务 工人员多、青少年群体大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普 法宣传,导致重点人群法治素养提升成效不明显;在落实“枫桥 经验”本地化实践中,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理解 不透,简单套用传统调解模式,未能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 援助等资源,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效能不高,2025 年全市人民调解成功率同比下降 2.3 个百分点。二是政治“三力” 锤炼不扎实,执行落实存在偏差。在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 国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缺乏结合司法行 政职能的创造性转化。如在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工作中,仅按上级文件转发部署,未针对部分基层单位法治力量 薄弱、审查能力不足的实际,配套制定操作指引、培训计划和督 导机制,导致部分乡镇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2025 年第三季度 抽查发现,12%的乡镇未建立审查台账,8%的规范性文件未经 合法性审查即印发;在应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政治敏锐性不 足,对个别重复访、缠访背后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不够, 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统筹协调处置。三是政治忠诚践行不到位, 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对“国之大者”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具 体体现把握不精准,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法治部署落地见 效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如在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 年)》收官任务中,对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 问题关注不够,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裁量基准不统 一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对 偏远乡镇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问题解决办法不多,2025 年全市仍 有 3 个乡镇未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群众获取法律服务仍需 跨区域奔波,反映出政治担当与为民情怀的落差。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本人能够自觉参加 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但对照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党 性修养的深度、纯度仍有差距。一是理想信念根基有所松动。随 着任职时间增长,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存在“守摊子、不 出事”的求稳心态。面对司法行政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如行政 复议体制改革后案件量激增、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难题,有时 产生畏难情绪,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例如,在推进行政复 议主渠道建设中,因担心案件积压影响考核,对部分复杂案件存 在“能调则调、能缓则缓”倾向,未能坚决依法作出决定,影响 了复议权威;对社会上一些质疑司法公正、贬低基层法治工作者 的言论,虽能做到不信不传,但缺乏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的政治 自觉。二是党内政治生活“辣味”不足。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 活会上,自我批评多聚焦业务问题,对思想根源、党性弱化等问 题触及不深。如反思某次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时,归因于 “基层配合度低”“时间紧任务重”,未从自身政治站位不高、斗 争精神不足上深挖根源;相互批评时顾虑较多,对班子成员在推 进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法律援助质量不高等问题上, 多以“建议加强”“希望重视”等委婉措辞代替直截了当指出, 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参加“三会一课”时,有时以 工作忙为由简化流程,发言准备不充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 分。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虽然经常下基层调研,但“身入心 至”不够,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如在开展“法治惠民”走访 中,多集中在城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对偏远乡村法律服务 需求了解不深;在推进“法援惠民生”工程时,前期调研不充分, 未充分考虑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线上申请流程复 杂、证明材料要求过多,导致 2025 年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率同 比下降 5.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鉴定贵”等问题, 协调推动力度不够,未能有效整合法院、公安、卫健等部门资源 形成合力,影响了司法行政公信力。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本人始 终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但在将“三个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上仍有差距。一是敬畏人民立场偶有偏移。谋划工作时,有时更 注重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对群众真实需求回应不及时。如在推进 “智慧司法”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开发 APP、小程序,但未充 分考虑老年人、低收入群体使用习惯,界面复杂、操作繁琐,导 致平台活跃度不足 40%;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时,过度追求 “高大上”,在中心城区建设多个法治公园,却忽视了农村地区 法治宣传载体匮乏问题,2025 年全市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 仅为 58%,群众法治获得感不强。二是敬畏组织观念不够牢固。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局党委会讨论重大事项时,有时存 在“随声附和”现象,对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发表意见不积极。 如在审议年度预算时,对非业务口的经费安排未提出异议,导致 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对个人参 加校外培训、接受媒体采访等事项,存在迟报、漏报情况;对组 织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如牵头处置某重大涉法舆情事件时,初 期存在“等靠要”思想,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