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砺心崇实勇担当 明纪守廉促公正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
要目的是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聚
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课题,进行一次深刻的
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政绩观是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
开关”,其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成
败,更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当前,我
们肩负着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
重大职责,必须首先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政绩、
怎样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
反躬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
线,确保我们的一切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
展的思想根基
正确的政绩观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要深
刻认识到,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必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符合
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是恪守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政
绩,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赢得人民拥护的政绩。倘若政绩
观出现偏差,工作就会偏离方向,甚至可能利用司法行政权力
谋取私利、损害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源头上正本清
源,牢固确立符合党的性质宗旨、符合法治发展规律、符合人
民群众期待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行稳
致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党性原则,把牢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
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
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们的一
切工作都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自觉同党的理论和
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在
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
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
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首先
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政治逻辑、政治考量,确
保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清醒认识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
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创造的任
何政绩,都应当是彰显党的执政理念、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政
绩,是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政绩。要坚决防
止将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杜绝任何形式的“低级
红”、“高级黑”,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前行。要自觉将本职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
发展全局、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来思考和推进,使司法行政工作
与党的使命任务同频共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价值、创造实
绩。
(二)恪守为民宗旨,践行法治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
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司法行政
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无
论是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还是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
盾;无论是法律援助扶助贫弱群体,还是监狱、社区矫正工作
教育改造罪犯,每一项职能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始终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
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创造
的政绩,应当是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浸润
每一寸心田的政绩。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
听民声、了解民意,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要聚焦人民群众在
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立法民意
征集、每一次法律咨询、每一桩矛盾纠纷调解、每一例法律援
助案件。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关起门来
搞政策、脱离实际定指标,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亮
点”、“创新”而忽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真正的政绩,是人民群众的口碑,是发自内心的认
可。
(三)遵循客观规律,注重实际实效。习近平总书记要
求,“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
划,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司法行政工作
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
出发,按规律办事。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法律服务等都是长
期而艰巨的任务,有其内在的连续性和阶段性规律,不可能一
蹴而就。我们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
境界和历史担当,既要立足当下,积极作为,又要着眼长
远,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在推进工作时,要坚持系统观
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
进。例如,在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要统筹城乡、区
域发展差异,科学布局服务网络,注重均衡发展和可及性;在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时,要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法治认知特点和
需求,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大水漫灌”。创造
政绩,必须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杜绝“形象工
程”、“面子工程”,不能为了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搞“运
动式”执法、敷衍式服务。评价我们的工作,不能只看开了多
少会、发了多少文、建了多少点,更要看矛盾纠纷化解了多
少、群众诉求响应了多少、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了多少、社会
的法治氛围浓厚了多少。要坚持结果导向,用实实在在的工作
成效来定义和检验我们的政绩。
二、在司法行政实践中校准政绩坐标,交出忠诚干净担当的
履职答卷
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在于认识,更在于行动。它必须贯穿于司
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
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我们要自觉用正确政绩观这把标尺,来
衡量、指导和检验我们的每一项职责履行、每一个决策制定、
每一次执法服务,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
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职责的过硬业
绩。
(一)在全面依法治市中强化统筹,追求系统集成的整体效
能。市司法局承担着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工作的职责,是推进
全面依法治市的“参谋部”、“调度室”。践行正确政绩
观,在此领域就体现为强化系统观念,追求法治建设的整体效
能,而非单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或片面追求“立法数量”。
要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立法、执法、司
法、守法各环节相互关联、相辅相成。我们必须站在统筹全市
法治工作的高度,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督促落实的作
用。在谋划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法治督察、推动示范创建
时,要坚持“一盘棋”思想,注重各项法治改革举措的关联性
和耦合性,促进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要推动科学立
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每一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都符合上位法精神、切合本市实际、反映人民意愿,追求立法
质量和实施效果的统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
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不仅仅是纠正几起错案,更是要致力
于优化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整体执法水平,从而营造稳定公平
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的政绩,应当体现在法
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在
法治大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体推进和协同增效
上。
(二)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聚焦规范,追求公平正义的价
值目标。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权益,直接体
现政府形象。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践行正确政绩
观,核心在于推动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内化于每一项执法活
动之中,追求执法质量和公信力的提升,而非简单地追求处罚
案件的数量或罚没款的规模。要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
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要聚
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如运动式执法、“一刀
切”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案卷评
查,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致力于完善行政执法
标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执法
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的工作成效,不应只看组织了多少次
检查、通报了多少个问题,更要看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规范,是
否推动了执法理念的深刻转变、执法行为的普遍规范、执法环
境的切实优化。要推动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