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以高质量案例工作为牵引推深做实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治理)
每一个案例都凝聚了承办单位、检察官的司法情怀、办案理
念和价值追求,是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良好形象的
重要“窗口”。指导性案例是指导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重要载
体,典型案例是衡量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重要标杆,都是加强法
治教育、宣传检察工作、展示检察形象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
案例工作,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把案例工作作为全面提升检察
履职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通过选好育好用好各类案例,促推“四
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深刻揭示了
案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推深做实高质效办
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
平正义”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提供了根本
指引。最高检历来重视案例工作,特别是近些年,案例工作力度明
显加大,一方面修订案例指导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案例工作机制
制度,另一方面发布大量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充分展现检察机
关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
值追求的积极成效,很好地宣传了检察工作,展示了检察形象。
2025 年初,又专门印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两个工作计划,要求
“强化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
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部署今年制发 8 批指导性案例、
65 批典型案例,这是全国检察机关案例工作的第一次“开卷考
试”。新征程上,如何抓好抓实案例工作,以高质量案例工作促推落
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是摆在重庆检察机关面前的一
道必答题。
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做好案例工作,首先
要解决好思想问题,充分认识案例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
牵引性的重要工作,打造高质量案例对于推深做实“高质效办好
每一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大提
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高检党组
明确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以数字技术为主力军的新一轮科技革
命和产业革命,正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同时,人们
的社会生产生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而成文法一般都具有较强的
原则性,常常滞后于社会实践,难以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
治工作的更高要求、更新期待,案例恰恰可以弥补成文法的这一
局限,为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有力支撑,进而推动检察工作
高质量发展,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
作的迫切需要。
案例是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生动体现。“高质效办好每
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所谓“高质效”,就是要做到质量好、
效率高、效果佳。能够成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案件,
都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成功范例。每一位检察官都应当树牢
正确的政绩观,把“高质效”履职办案作为最高的职业荣耀和职
业追求,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与个人的业绩成果、职业荣光结
合在一起,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
统一,力争把案件办成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案例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鲜活教材。最高
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提出,“改进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
法责任制。”案例具有生动形象的基本特征,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和
接受,是检察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的最好材料。检察官的责任不只是依法履职办案,还应
当落实好普法责任。把案件办成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或者省级检察院的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等,通过法律文书说理、
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全民法治
观念养成,这既是落实普法责任最实在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司法
办案最佳社会效果的重要方式。
案例是展现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途径。案例就是一
个“窗口”,既是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路径,也是人
民群众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
应当说,每一个案例都凝聚了承办单位、检察官的司法情怀、办
案理念和价值追求,是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良好形
象的重要“窗口”。办案办成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也是检察官
的职业荣耀。一个个生动形象的具体案例就是一个个“窗口”,
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案例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切身感受
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从而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进而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
健全机制制度,推动案例工作质量、数量“双提升”
良好的机制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做好案例工作,
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确实
办得很好,但是没有打造成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非常可惜。原
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案例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因
此,必须健全完善案例工作相关机制。
进一步健全案例研究、培育机制。对于发现的案例素材,要
及时进行充分研究、培育。对此,应当健全上下级检察院协同研
究、培育案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质量意识,真正
把“有质量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