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的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治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
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
式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不断突破形成的重大
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
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
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
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习近平
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
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
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习近平总书记的上
述重大原创性理论观点蕴含的方法论、价值观和基本原理,是我
国法治和法学领域的重要遵循。中国式现代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
国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和方法创新开辟了广阔前景,
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内涵,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任务、新要求。
一、中国式现代化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
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是一系列名词概念的总称,包括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法
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精神、法治原则、
法治实践等。它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的集大成者。习近平法治思
想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灵魂旗帜和精髓要义。新时代中华法
治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标识和法理表达。概括来讲,中
国式现代化从以下三个方面,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以新内涵。
(一)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赋予新时代中华法治文
明新的哲学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切合中国实际,体现
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实践证明,
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
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从世界法治文明角度来看,新时代中华
法治文明坚持法治的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原则,广泛汲取包
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内的各大法系有益成果的精髓,蕴含着
人类法治文明的丰富内涵,彰显出世界法治发展的许多共同特征。
主要包括:坚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包括和平、发展、公平、
正义、民主、自由等;坚持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
和追求,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促进和保护人权
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确认“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
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
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
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
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所具有的共同
性、普遍性、一般性特征,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绝不是
世界民主法治文明体系的异类或局外人,而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
要成员和典型代表,是人类法治文明百花园中绚丽多彩的东方法
治文明之花。
从中华法治文明角度来看,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秉持法治的
特殊性、差异性原则,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的历史文化
传统和现实国情条件出发,走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发展道路,体现
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新时代中华法
治文明,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基础和思想引领;要坚
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把
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
观、生态观、法治观、人权观、国家观等融入并指导新时代法治
中国建设实践,在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中充分彰显中国式现
代化的显著特征和本质要求,致力于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
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努力创造人类
法治文明新形态。
(二)坚持“两个结合”和“两创”方针,赋予新时代中华
法治文明新的文化底蕴
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是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的根。“魂脉”决定旗帜和方向,“根脉”
决定基因和底色,两者不可或缺、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习近平
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
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
提”。建设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个结
合”,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在新时代的创造性转
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
生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了中华民
族的精神和智慧,提出了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昭示了中华传
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文化品格和文明特性。新时代建设中华法治
文明,要守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
持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确保推
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以创造与创新为主要途径,以转化与发展为根本动力,着力推进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内涵与时代需求相融合、突出特征
与现实国情相契合、表达方式与法治发展相适应。只有始终不渝
坚持“两个结合”,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深
入挖掘中华五千多年文明的精髓,厚植理论和制度创新的历史根
基、文化血脉,才能在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
不断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吸收与创新发展,让古
老的中华法治文明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法治精神力量。
(三)坚持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相统一,赋予新时代
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法治与现代化相伴而生、相辅相成。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
国,就不可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奋斗目标。推进中国式现
代化,更加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同推进中国
式现代化与法治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
国注入强大动力。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
要保障”,要把法治现代化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