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检工作情况报告(报巡视组)
尊敬的巡视组各位领导:
根据巡视工作安排,现将**有限公司近年来的纪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
审议。
一、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公司纪委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
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
一定成效。
一是理论武装持续加强。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
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集中性学习教育,累计组织集
体学习12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36次。
二是监督执纪稳步推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2018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件,给予党纪处分**人次,政务处
分**人次,组织处理**人次,开展提醒谈话**人次。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
督检查**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个。
三是廉洁教育常抓不懈。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场次,制作
廉洁宣传资料**份,开展廉洁谈话**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批
次,覆盖**人次。在重大节假日前发送廉洁提醒信息**条,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
治生态。
四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协助党委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制定修订纪检监
察相关制度**项,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
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公司纪检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
项,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与职工群
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的深度与转化效果不足,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现象
一是学习态度存在偏差,被动应付思想较为突出。部分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重
要性认识不够,把学习当作完成任务、应付检查的手段,缺乏学习的内生动力。
有的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
象,学习计划落实不严格,学习任务完成不彻底。有的纪检干部满足于参加集体学
习、完成规定动作,自主学习、深入学习的主动性不强,“要我学”多、“我要学”少的
问题比较普遍。
二是学习内容浮于表面,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在学习内容安排上,存在“大水
漫灌”“平均用力”的问题,重点不突出、层次不分明。有的纪检干部学习停留在读文
件、听报告层面,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理解不深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
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思路举措不多。
三是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强。理论学习多以集中学习、专
题讲座为主,研讨交流、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互动式、体验式学习方式运用较
少,学习形式单调乏味。有的学习活动走过场、搞形式,照本宣科读文件、泛泛而
谈说体会,触及思想、触动灵魂不够深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
在,没有很好地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问题尚未
根本解决。
四是学用转化效果不佳,指导实践能力不足。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
践、推动工作,但在这方面我们的差距较大。部分纪检干部对上级精神吃得不透、
把得不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有的在监督执纪工
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创新意识不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应
对措施。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的能力亟待提升。
五是学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时有表现。在学风建设上,不同程度存
在形式主义问题。有的学习记录不够规范,存在事后补记、记录简单化、模板化
等问题。有的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空洞无物,没有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
考。有的学习考核重“留痕”轻实效,以笔记字数、学习次数论英雄,忽视了学习的实
际效果。这些问题反映出学风建设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存在明显差距
一是政治监督定位不够精准。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外延、方式方法把握不够准
确,存在泛化、窄化两种倾向。有的把政治监督等同于业务监督,聚焦不够、靶向
不偏,监督内容大而化之,监督重点不够突出。有的把政治监督局限于查处违纪违
法问题,忽视了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的对“国
之大者”理解不深刻,找不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工作缺乏政治高度。
二是政治监督具体化程度不够。政治监督不能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原则性要求
上,必须具体化、具象化。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内容笼统抽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有时停留在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层面,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不够,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不强。围绕党中
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监督
的穿透力、震慑力不够。
三是政治监督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政治监督要做到精准发现、精准研判、精
准处置,但我们在精准化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眉毛胡子
一把抓,重点不聚焦、问题不精准。有的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研判不够深入细
致,画像不够准确,监督措施“一刀切”,缺乏差异化、个性化。有的发现问题线索渠
道单一,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监督的预见性、敏锐性不够。
四是政治监督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政治监督不是一时之功、一役之事,需要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但目前公司纪委的政治监督还不同程度存在“运动式”“突击
式”问题,日常监督不够扎实深入。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各
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机制不够完善。政治监督台账管
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够有力,监督的闭环管理尚未完全实现。
五是政治监督结果运用不够充分。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后,如何运用监督成果、
提升监督效能,是检验监督质量的重要标准。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短板。有的监督
发现问题后,整改落实跟踪问效不够,存在“一查了之、一处了之”的问题。有的监督
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的举措不多,标本兼治效果不明显。有的对政治监
督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没有从政治高度挖掘问题根源、提出治本之策。
(三)监督执纪的时效性、精准度和问责力度不够
一是问题线索处置时效有待提升。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有时存在拖延积压、效
率不高的问题。有的线索处置周期较长,从受理到办结时间跨度大,影响了监督
执纪的时效性。有的线索初核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调查取证不够全面充分,影响了
后续处置质量。有的线索处置方式不够科学合理,该谈话函询的进行了初核,该初
核的直接作了结,处置精准度有待提高。据统计,近三年公司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
中,平均处置周期为**天,部分复杂线索处置周期超过**天。
二是监督执纪精准度存在差距。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宽、
失之于软的问题。有的案件查办质量不高,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处理等方面
存在瑕疵。有的适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形态转化把握不够准确,该重处的从轻处
理,该轻处的加重处理,影响了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的
案件审理工作不够严谨细致,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够强,案件质量存在隐患。
三是问责力度有待加强。在问责工作中,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
怕影响团结,问责不够坚决有力。有的案件处理避重就轻,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偏
轻偏软,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问责范围不够精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没有
追究,该追究直接责任的追究了领导责任,责罚不对应、不匹配。有的问责后跟踪
问效不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存在“一问了之”的问题。近三年来,公司纪委
查办的案件中,给予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占比达**%,重处分和重处分以上占比相对
较低。
四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违纪违法行为呈
现出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公司
纪委在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创新上还相对滞后,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大数据监
督能力不强。有的监督执纪还停留在传统模式,对新型违纪违法问题识别发现能力
不足。有的案件查办中,调查手段单一,取证方式传统,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五是监督执纪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监督执纪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很强的工
作,对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很高。但部分纪检干部在业务能力上还有短板,政
策法规理解不够透彻、业务程序掌握不够熟练、案件查办经验不够丰富等问题不同
程度存在。有的纪检干部在复杂案件查办中,驾驭能力、协调能力不强,影响了案
件查办质效。有的纪检干部对新领域新业态违纪违法问题研究不够,发现和查处新
型腐败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四责协同”机制落实不够深入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但有的
党组织书记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抓
业务投入精力多、抓党建投入精力少。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
够,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够具体深入。有的党组织抓责任落实的力
度不够,层层传导压力递减,下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个别党组织书记履
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不够、督促不够。
二是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充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四责协同”中
承担着重要职责。但公司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还有不足,监督的主动性、精准
性、有效性有待加强。有的监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