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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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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 的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 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问题整治力度 持续深化整治突出问题 持续聚焦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集体 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 范等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 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重点关注经营性物业资产、集体建设用 地设施农用地、鱼塘等高潜在经济价值较高的合同,排查租金 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涉农区梳理信 访量大、问题整改进度慢的村,由区级进行提级督导。对历史 遗留的、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起底式排查整治,具备条件的 一次性解决到位;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创 造条件进行化解,确保解决质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 市级随机抽取 5%、区级随机抽取 20%、乡镇(街道)随机抽取 50%的比例开展“回头看”,严肃惩治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 假整改等问题。 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 运用 XX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开展纵向数据比 对,结合专项审计,深入排查因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 活动等造成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严肃惩治集体经济收入 “注水”“过账”等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排查集体经济组织漏 记、少记经营性收入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重点关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存放、借贷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全 额入账、及时上缴,着重排查利息收入异常偏低、长期挂账未 缴、截留挪用或隐匿转移等问题,确保利息收入应收尽收、应 缴尽缴;着重排查发包收入不入账、少记漏记、虚假列支等问 题,推动发包收入全流程透明管理,确保集体经济收入真实完 整。市级选取 100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区级要明确 工作标准,指导乡镇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相关问题的排查。 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要求,对中央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规范完 成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按 要求录入全国监管平台。除嘉定区、宝山区以外的其他 7个涉 农区,要全面核查全国监管平台录入数据,重点排查误录、重 录、少录资产等问题。 整治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未按要求公开交易问题 着重排查无证物业资产租赁私下交易问题;排查进场交易 规范性问题,重点关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进场交易流程结束前 问题;排查重点项目未按照要求开展公开竞价交易问题。要运 用市级监管平台“合同管理”“交易管理”模块功能,利用大 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未进场交易、时序违规、竞价缺位等问 题,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全程公开、规范有序、阳光运行。 (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压实监管责任、建强专业工作队伍 围绕健全机制、建强队伍、依法监管、用好平台等四个方 面,抓紧建立区级责任清单,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推动乡镇落实履职事项清单,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切实履行 “三资”监管一线责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督促 乡镇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定岗定 责、专人专岗。稳妥有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 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发挥重点村攻坚整治带动作用 选取集体资产量大、经济活动活跃、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 深化攻坚整治,以局部突击有效带动工作全局,推动集体资产 管理运营的各项规范要求落到实处。市级对区级选定的重点村 进行全覆盖调研,着重摸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资产 管理、资源管理、组织建设等四类制度是否健全;民主决策、 资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内部运行是否规范;资产底 数、产权关系、使用状况、价值权益等资产情况是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