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 2026 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强化
各类要素供给保障,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
能,进一步打造市场机制有效、政府服务到位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1.完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和退出机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
管理工作规范(2025 版)》严格规范企业名称审查管理,提升企
业名称审查质量与效率。深入推进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档案,税务
部门依法对破产企业核销税务欠款。建立强制清算制度,对被吊
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
行清算或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
予以清算。积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销指引》,探索落实
容缺、承诺等方式实现企业注销。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程序,登
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推送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应
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2.优化地址编码覆盖范围。对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美术馆、剧场、公园、景区、体育馆、轨道交通等场所内利用固
定场地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社区网格管理
部门对固定场所进行地址编码,便利企业办理营业执照。
3.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推动 XX 市智能网联汽车
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道路分级分
类开放,按规定探索自动驾驶技术在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物
流配送等场景的试点,推动功能型无人小车规模化应用。以南山
区和宝安区为试点,统一跨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标准、技
术标准、监管框架,推动路网连接、资质互认。
4.探索深港跨境无人机通关模式创新。持续加强深港跨境低
空物流协作,积极争取国家批复深港跨境无人机物流联合试点,
创新无人机跨境物流口岸通关查验模式和跨境飞行监管制度,实
施无人机跨境物流“白名单”备案管理,安全有序推进深港跨境
无人机试飞。
5.支持创新药械医保准入。积极推进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
评价试点,配合形成以价值为导向、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医保综
合价值评价体系。积极支持国谈药进院与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推
动更多国家首版商保创新药纳入“XX 惠民保”保障范围。
6.提升政府物业短期对外开放便利度。优化公园等场地短期
出租招租审批和备案流程,对于经营主体临时租用市本级单位土
地、场地开展活动的,市本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非公开招租方式
进行招租,并实行招租方案一次审批、一年适用。市本级管理部
门可以按年度对主管的土地、场地消费配套服务场地租金进行评
估,并在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招租程序确定临时出租
价格。各区参照市本级有关规定,完善政府物业非公开招租审批
和备案流程。
7.推进水域资源向社会资本投资开放。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
水域岸线、非供水水库面向企业和市民开放。支持企业参与水务
资产运营,创新水务资产招商与运营模式,以茅洲河碧道宝安段
水文旅综合项目作为试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招拍挂方式
公开遴选经营主体参与河湖空间综合运营,为市民提供休闲、景
观、文娱等多样化服务,持续培育“河你在一起”、“XX 水文旅
地图”等特色 IP。
8.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制定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持续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具有一定
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对符合
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 10%以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在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预留比例,鼓励采购
单位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 30%以上。
二、强化要素供给保障
9.加强产业用地供应保障。修订并出台总部用地、产业用地
供应管理办法,优化项目遴选程序、产业监管和用地盘活机制,
探索根据用地区位等条件设置差异化用地遴选门槛,引导符合片
区发展定位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落户。支持产业空间平台企业投资
建设并运营“限价格、限对象”的通用产业用房。鼓励上市公司、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组成联合体共同拿地,
建立项目退出后的受让企业递补库,完善联合拿地项目内部流转
和退出机制。
10.推动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出台实施 XX 市既有非居住建
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推动低效存量建筑空间科学高效盘活。
制定 XX 市土地混合使用规划指引,拓展和规范土地混合使用。
11.优化市属国有企业出租物业租金调节机制。出台实施市
属国有企业租赁综合监管政策,针对市属国有企业持有的商业、
办公、产业园区等出租物业,允许物业管理单位在合同期内结合
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租金定价,并优化相关手续流程。
12.规范产业园区租赁价格和市场秩序。更新发布 XX 市产
业园区租赁参考价格,为产业园区租金标准制定提供参考。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产业空间租赁市场综合整治,严格查处打击产业空
间租赁市场乱加价、乱收费、乱分摊、乱改加建、乱分转租等现
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3.优化创业场租补贴申请条件。对于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导
致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上的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发
票上的开票人不一致的情形,在补充提供各主体间明确合同关系
证明后,支持办理创业场租补贴。
14.提升政府引导基金效能。推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
深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加快设立第三批
“20+8”产业集群基金,聚焦投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
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15.持续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完善“园区贷”机
制,鼓励有条件的辖区在担保机构风险分担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
调动园区积极性。做深做实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工作,推动小微企
业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真实合规的融
资需求。
16.扩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范围。加
强市区两级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衔接,鼓励有条件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