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 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XX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XX 市城
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规范我县养犬管理行
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城市
文明程度、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
人居环境为核心导向,坚持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相结
合,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监督执法、完善服
务保障等多措并举,全面规范辖区内养犬行为。构建养犬人自律、
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参与的长效养犬管理格局,营造安全有
序、整洁文明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
完成县级专班组建,明确职责分工,传达学习《条例》及市
级实施方案要求,做足《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专班办公
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开展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
讲、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讲《条例》相关规
定,引导养犬人正确认识养犬权利和义务,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
犬的自觉性。〔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划定并公布我县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区域范围,组织开展管理
区域内犬只排查统计,全面摸清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等
情况,建立犬只管理台账,加强数据归集和利用。科学规划犬只
收容留检场所,完成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避免重复无序建设、
资源闲置浪费。〔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对我县犬只销售、运输、诊疗、寄养、免疫、收容留检等涉
犬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各类涉犬单位场所的分布、设置、
数量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加强对涉犬单位场所的服务和监管。
〔县住建局、县农林和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负
责〕
制定发布我县犬只禁入标识、养犬登记管理办事指南,完成
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测试、培训、运行工作,确定并公布
“一站式”服务点及相关办事流程,为群众办理养犬登记、免疫
提供便利。〔县公安局、县农林和水利局、县发改局负责〕
会同县公安局制定发布我县禁养犬只标准和品种,报县政府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农林和水利局、县公安局负责〕
开展养犬管理执法培训,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网
格员开展《条例》及执法流程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指导推动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规范设置犬只禁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