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主讲人: XXX
引言: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01 以学促廉 · 筑牢思想根基
作为“以学促廉”系列活动开篇,深入研学新修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通过系统学习,强化理论武
装,让廉洁自律意识入脑入心,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实思想堤坝。
02 把握要义 · 严守纪律红线
精准领会新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厘清行为边界与纪律底线。深刻理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职用权、廉洁自律、作
风建设上的刚性要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
03 知行合一 · 营造清朗生态
将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
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录
01 《规定》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与实践要求
02 修订《规定》遵循的核心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守正创新与系统施治原则
03 《规定》适用范围的修改完善
明确覆盖对象,实现对各类廉洁风险场景的全覆盖
04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
清晰划定行为红线,规范权力运行与从业行为边界
05 实施与监督体系的充实完善
构建党委统筹、纪委专责、部门协同的监督责任体系
06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
明确责任追究方式与程序,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07 如何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深化学习宣传、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与问责
第一章
《规定》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1.1 修订背景:与时俱进,势在必行
法规基石:十年实践的积淀
2009年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在规范从业行为、筑牢廉洁防线、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方
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后续制度完善奠定了坚实
基础。
时代召唤:形势发展的必然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国有企业深化
改革、完善治理的新任务,原有规定已难以完全适应现实需
求,修订完善成为解决新问题、回应新期待的迫切需要。
顶层设计:高瞻远瞩的部署
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着眼于加强党的全面领
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高瞻远瞩作出修订《规
定》的重大决策,为新时代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凝心聚力:多方协同的成果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会同
中央组织部、中央金融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部门共同
研究、反复论证、数易其稿,确保了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与权
威性。
1.2 重大意义(一):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关键举措
01 核心思想
修订《规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
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将新时代
党的建设总要求转化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范。
02 根本遵循
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与“魂”的核
心论断,对标对表对国企领导人员提出的“二十字”标准要
求,为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03 政治要求
进一步细化完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促进国企领导人员深刻
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
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04 最终目标
以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用权行为,引导其坚
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企业履职尽责、作出更大贡献。
1.3 重大意义(二):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必然要求
01 国企定位: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
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与社
会稳定。
02 改革成果: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新时代以来,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更加完善,国有资本
布局不断优化,企业的核心功能、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得到全
方位增强。
03 修订目的:强化管理监督体系
着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人员的从业行
为,健全从严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
04 作用发挥:担当作为促发展
推动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
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创造
更大价值。
1.4 重大意义(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
01 反腐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
“严”的氛围日益浓厚,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向好,为国企
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基础。
02 固化成功经验
修订《规定》是对国企反腐实践中行之有效成功经验的巩
固与拓展,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实现长效治理。
03 健全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厘清权
力边界、规范行权程序,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防范
廉政风险。
04 彰显坚定决心
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
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与坚强决心,持续释
放严管严治信号。
1.5 重大意义(四):破解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当前,国企领导人员的纪律观念与廉洁意识虽持续增强、整体向好,但在部分领域和环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
题,这些问题侵蚀国有资产、损害企业利益,是制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风险隐患,亟待通过制度完善加以破解。
政绩观扭曲
偏离企业主责主业与发展战略,盲目铺摊
子、上项目,重短期效益轻长远发展,甚
至搞“形象工程”,造成国有资产浪费与
损失风险。
靠企吃企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搞利益输送、关联交
易,纵容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滋
生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严重破坏企业公
平经营环境。
监守自盗
内外勾结、暗箱操作,通过虚假贸易、侵
吞挪用、套取资金等手段直接侵占国有资
产,突破廉洁底线与法律红线,性质恶
劣。
制度修订核心目标
聚焦国企廉洁风险高发领域,精准识别权力运行薄弱环节,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筑牢廉洁“防火墙”,持续扎紧制度篱笆,从
源头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推动国企领导人员规范履职、廉洁用权。
第二章
修订《规定》遵循的核心原则
2.1 原则一:突出坚持党的领导
总体要求:把牢政治方向
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修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总体要求,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
靠力量。
领导核心:压实主体责任
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监督机制:强化协同贯通
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
工作机制。
2.2 原则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战略支撑
着眼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筑牢坚实物质基
础与发展保障。
事业发展
紧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国企发展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
发展,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监督重点
从严从实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始终
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2.3 原则三:突出规范重点
01 靶向治疗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经营决策、资
产处置、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点,针对以权谋私、
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特有风险行为作出禁止性规范,强化
对“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对症下药、靶向
纠治。
02 避免重复
立足党内法规体系的系统性与协同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
员的共性违纪违法问题不再重复规制,重点围绕国企领域的
行业特性、治理特点和廉洁风险点进行制度设计。既保持法
规体系的精简高效,又确保国企监管的制度供给精准适配,
彰显立法的科学性与务实性。
核心要义:坚持“精准施策、聚焦关键”,既突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特殊廉洁要求,又注重法规的简洁性与适用性,让制度
约束更具针对性、更有穿透力,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廉洁治理效能。
2.4 原则四:注重衔接配套
01 协调联动
加强与新时代以来出台的相关党内法
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联动,确保
制度规范之间无缝衔接、相互支撑,
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制度合
力,消除制度盲区与冲突。
02 系统集成
对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涉及廉
洁要求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与集成化
设计,改变制度碎片化现状,构建起
内容完整、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的廉
洁制度闭环体系。
03 与时俱进
紧跟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步伐,吸纳
反腐败斗争的最新实践成果与经验,
动态回应社会关切与发展需求,确保
《规定》内容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
永葆制度生命力。
核心要义:坚持系统观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廉洁建设,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织越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
的制度支撑。
第三章
《规定》适用范围的修改完善
3.1 适用范围的总体调整
修订背景
立足新时代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紧
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与
新变化,对适用范围作出适应性调
整,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修订思路
紧扣“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与“领
导人员”的身份属性两大核心维度,
对适用边界进行细化完善,实现范围
界定更清晰、覆盖更精准。
核心变化
监管范围更广、重点对象更突出,充
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
了对关键少数、关键领域的监督,为
国企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 核心要义: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确保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2 国有企业类型的完善
新增“国有全资企业”
与《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
上位法实现无缝衔接,明确将国有全资企业纳入监管范
畴,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国资监管主体的全覆盖,确保法规
适用无死角。
纳入“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针对国有股东虽不绝对控股,但能通过协议、章程或其他
方式实际支配的企业,将其全面纳入规范范围。此举有效
封堵了监管盲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实现从“形式
控股”到“实质控制”的穿透式监管。
新规进一步厘清了国资监管的边界,实现了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监管思维升级,为新时代国有资产监督提供了更精
准、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3.3 领导人员范围的细化
核心导向:锚定“关键少数”,强化党组织管理
新规突出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核心地位,将监督焦点精准聚焦于掌握企业决策、经营、管理大权的领导班子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01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头雁”,是党对
企业实施全面领导的组织保障,是从严管
理监督的首要重点对象,必须在思想和行
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02 核心治理层成员
包括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董事会、监事
会及经理层成员。这类人员执掌企业战略
决策与日常经营大权,是保障企业高质量
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力量。
0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涵盖掌握重要经营管理职权的其他高管,
是此次修订的重要拓展。旨在消除监督盲
区,将所有影响企业重大决策和资产安全
的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监管范畴。
制度深意:织密“监督网”,消除权力监督盲区
从“关键少数”向“关键岗位”延伸,不仅是管理范围的扩大,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体现。通过将更多掌握核心资源调配权、审批
权、人事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监管,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行使不越界、不逾矩。
第四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
4.1 行为规范的总体优化
01 体例优化
重构制度框架,将原有的“正面要求
与禁止情形混编”模式,调整为总则
集中确立正向遵循,第二章专门分类
列出禁止性规定,实现结构更清晰、
逻辑更严密。
02 双向规范
坚持正反双向发力,既从正面明确履
职尽责的标准和导向,又从反面划定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增强规范的针
对性与约束力,确保令行禁止。
03 目标导向
紧扣国企改革发展大局,以实现经济
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
一为根本目标,确保行为规范始终服
务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企业高质量
发展。
核心要义:通过科学的体例设计与清晰的双向规范,构建起与国有企业属性相匹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行为准则体系,为企
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4.2 正面要求:五个方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必须坚守政治本色,恪守职业操守,将五个方面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01 对党忠诚
坚守政治立场,做到听党指挥、为党
尽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企业
发展方向正确。
02 担当作为
立足岗位职责,勇于攻坚克难。以
“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
定有我”的担当,真抓实干,推动企
业高质量发展。
03 依规依法
严守纪律规矩,敬畏法律法规。将法
治思维融入决策管理全过程,做到依
法经营、依规用权、按章办事。
04 保障民生
牢记初心使命,践行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参
与公益等方面主动作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
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05 作风过硬
坚持求真务实,永葆清正廉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
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4.3 负面清单:七个领域
聚焦损害公利、谋取私利行为及问题突出领域,划定纪律红线,明确列出七方面禁止性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定不可触碰
的行为底线。
01 滥用职权
严禁超越法定权限、违规决策审批,坚决
杜绝擅权专断、任性用权,确保权力在法
治轨道上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