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守初心 以案促改树政绩——在人社
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人社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主要
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市、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近年来
人社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深挖
问题根源、深化整改落实,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
惧、守底线,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刚才,大家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掩耳盗铃终成空》。片
中的案例令人震惊、发人深省。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有
的在社保基金监管中失职渎职,有的在就业资金使用中优亲厚友,
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项目建设中利益输送——归
根结底,都是政绩观出了严重问题。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
事、创业的“总开关”,关乎决策走向、发展成效、民心向背。
人社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政绩观正确与否,直
接关系到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项民生
福祉的具体落实。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
把“以案促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案为镜,深刻认识政绩观偏差的深层危害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
用的是党性”。政绩观折射的是党性问题,党性坚强,才能正确
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苦与乐的关系。反观我
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无一不是从政绩观偏差开始,逐步滑向违纪
违法的深渊。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政绩观错位的多重深层危害。
一是“显”与“潜”的失衡,导致工作急功近利。政绩既体
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
绩上。有的干部只愿意做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显绩”,
不愿意做打基础、利长远、惠后人的“潜绩”。在就业工作中追
求短期数据好看,忽视了长期稳定的就业质量;在社保扩面上追
求参保人数的表面增长,忽视了保障水平的实质提升。这种急功
近利、重显轻隐的倾向,不仅损害了群众的长远利益,也为人社
事业埋下了隐患。
二是“快”与“实”的脱节,导致政策落地空转。有的干部
存在“立竿见影”的急躁心态,热衷于“短平快”的项目,缺乏
“钉钉子”的耐心。政策出台轰轰烈烈,落实效果却差强人意;
工作部署雷厉风行,基层执行却层层衰减。有的满足于“文件发
了、会议开了、工作部署了”,至于政策是否真正惠及群众、措
施是否真正落地见效,却缺乏跟踪问效的韧劲。这种重部署轻落
实、重形式轻效果的作风,让人社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成了
“断头路”。
三是“公”与“私”的混淆,导致权力异化变质。人社部门
掌握着就业资金、社保基金、人事管理、行政审批等公权力,权
力运行风险点多、廉政隐患大。有的干部公私界限模糊,把公权
力当作谋私的工具;有的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拉拉扯扯,在“人
情往来”中丧失底线。从查处的案例看,一些人社领域的违纪违
法问题,根源就在于没有守住公私分明的底线。
四是“管”与“服”的偏废,导致群众获得感下降。人社工
作既有管理的职能,更有服务的属性。有的干部重管理轻服务,
把群众当“管理对象”而非“服务对象”,态度生硬、效率低下;
有的干部重程序轻实效,机械执行政策规定,缺乏为民服务的情
怀和温度。这种偏废导致了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下降,也损
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五是“当下”与“长远”的割裂,导致治理效能不高。有的
干部只注重解决眼前问题,不愿触碰深层次矛盾;只满足于完成
年度指标,不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在欠薪治理中,重事后处置轻
源头预防;在信访化解中,重个案解决轻系统治理。这种头痛医
头、脚痛医脚的短期行为,难以从根本上提升人社治理效能。
同志们,这些问题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教训换来的
警示。我们必须以案为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
作摆进去,全面对照检视、深刻自警自醒。
二、以案明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
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
政绩”等重大问题。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学深悟透、融
会贯通,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为民”。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中国
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
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共产党人的政绩,就
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人社工作事事关乎民生、件
件牵动民心,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依、人才是发展之
基、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之要。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
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正确政绩观,关键在“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实干
出政绩”。实干是连接为民初心与惠民成果的唯一桥梁。实干不
容虚功,实绩拒绝水分。要自觉按规律办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
发,决策前深调研、重论证,摒弃凭主观臆断“拍脑袋”、盲目
承诺“拍胸脯”、推诿甩责“拍屁股”。要坚持务实功、出实招、
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
弄虚作假,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
正确政绩观,根本在“长远”。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
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发展的成绩,从来不只是短期成果的集中
呈现。既要解“近渴”,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又需
蓄“远水”,严防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要甘做“栽
树挖井”为后人乘凉解渴的好事,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历史
耐心为长远发展夯基垒台。不慕昙花一现的热闹,惟求根深叶茂
之长青。
正确政绩观,保障在“廉洁”。公权绝不能私用。要分清公
私界限,净化社交圈子,远离利益捆绑交往,不与管理服务对象
形成利益纽带。要规范沟通渠道,坚持阳光办事。要始终把“讲
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公正用权、依
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正确政绩观,检验在“群众”。要把“评判尺”“阅卷笔”交
到人民手中。牢牢锚定群众所需,求解衣食住行的烦恼、守护生
老病死的安康、回应酸甜苦辣的倾诉,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
得到的实际成果,不断垒筑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