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讲稿:精准配置
激活力 廉洁从政促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五
次全会精神,聚焦机构编制部门“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
职能,结合近年来机构改革、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管的实践反思,谈一谈编办系
统干部如何在廉洁从政上做到“管好执政资源、守住编制底线”。我时常在深夜的机构
编制台账和“三定”规定前思索:编办是党委和编委的“总阀门”,是控制机构膨胀、人
员无序增长的“守门员”。我们手中掌握着机构设置审批权、编制核定权、领导职数配
备审核权。如果编办干部自身作风不正、行为不廉,拿什么去优化执政资源配
置?又有什么资格去落实“编制就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在“优化协同高效”中淬炼政治忠诚,以自我革命把稳“编制航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编办作为党
的机关、政治机关,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自我革命在机构编制领
域,首先要体现在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上,确保
每一个机构、每一个编制都服务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一)在机构设置上把准政治方向,决不能让“执政资源”掺杂“部门利益”。机
构设置审批是编办的核心权力之一,一个机构设不设、规格怎么定、职能怎么
配,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效率。如果审批人员在机构设置审批中,被部门
利益、局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所左右,搞“人情审批”“关系审批”,就会造成机构臃
肿、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浪费宝贵的执政资源。去年,市直某部门为了增设一个
内设机构,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做工作,甚至搬出上级业务部门的“红头文件”来施压。
我局相关科室在初审时,发现其申请增设的职能与现有机构存在交叉,依据不
足,拟提出不予审批的意见。但该部门负责人辗转找到我局经办人员,希望“通融一
下”。经办人员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如实提出了审核意见。最终,市委编委会采纳
了我局意见。在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我以此为例强调:“机构编制是政治资源,不是
部门可以随意争抢的‘蛋糕’。你今天为了照顾人情批了一个不该批的机构,明天就会
有无数的部门找上门来要机构、要职数。编办干部要有‘铁石心肠’,只认规矩不认
人。”为了防止审批中的利益干扰,我们在全系统推行机构编制审批“三必三不”:必
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必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
能;不符合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不批、存在职责交叉重叠的不批、论证不充分的不
批。同时建立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和论证制度,用制度堵住人情审批的口子。同
志们,机构编制是党的执政资源,公平公正配置才能最大化发挥效能。请反思:你
经办的机构审批是否做到了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你是否有过在部门利益压力下动
摇原则的行为?我们要用最严格的审批守住执政资源配置的第一道关口。
(二)在编制资源调配上坚持公心用编,决不能让“紧缺资源”变成“交换筹
码”。编制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在当前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政策背景
下,编制就是最金贵的执政资源。如果调编配编不能一碗水端平,编制就会从“事业
保障”异化为“人情筹码”。去年,我们在审核某县区报送的用编计划时发现,该县区
在编制资源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仍为个别单位核定了超出实际需求的编制,而这些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县编办负责人在私人关系上较为密切。虽然经过调查未发现实
质性的利益输送,但这种“看人下菜碟”的做法,已经损害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该县
编办负责人被约谈提醒。在全局编制资源配置工作会上我指出:“编制是政治资
源,不是私人关系。你多给某个单位一个编制,其他更需要的单位就少一个编制。
今天你照顾了一个熟人,明天就会有更多的熟人找上门来。编办干部要有一把公平
尺,量出公心、量出正气。”为了防止资源分配不公,我们在全系统推行编制使用“三
公三不”:公开用编条件、公正分配编制、公平对待所有单位;不优亲厚友、不私下
承诺、不拿编制做人情。同时建立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机制,对使用效益不高的单
位,核减其编制。同志们,编制是稀缺资源,公平配置才能激发活力。请反思:你
经手的编制调配是否做到了出于公心、一视同仁?你是否有过在编制分配上为熟人
说话的行为?我们要用最公正的配置让每一个编制都发挥最大效用。
(三)在“三定”规定制定上敢于较真碰硬,决不能让“法定职责”异化为“自我授
权”。“三定”规定是部门的组织章程,是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如果编办在审核“三
定”规定时把关不严,让一些部门把不该揽的职责揽进来,把该放的权力不放,甚至
搞“自我授权”,就会让“三定”规定成为部门利益的“护身符”。去年,我们在审核某部
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时发现,该草案将原本应由市场调节、社会承担的多项事务
纳入了本部门职责,并增设了相应岗位和编制,存在明显的“自我扩权”倾向。我局审
核人员在征求意见环节明确指出了问题,但该部门以“上级有要求”“外地有先例”为
由,反复沟通希望维持原案。我局审核人员坚持原则,逐条与其进行法律和政策比
对,最终在正式印发的“三定”规定中删除了不合理条款。在“三定”工作研讨会上我指
出:“三定规定是部门的法定权责清单,不能让部门自己给自己授权。你让一个部门
在‘三定’中夹带了私货,以后依法行政就无从谈起。编办是‘三定’规定的最后把关
人,必须敢于较真碰硬,把不该有的权力挡在门外。”为了防止“三定”异化,我们在
全系统推行“三定”审核“三必查三不放过”:职责依据必查法律政策、职责边界必查有
无交叉、编制核定必查实际需求;没有法定依据的不放过、存在职责交叉的不放
过、编制核增理由不充分的不放过。同志们,“三定”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严谨规范才
能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请反思:你审核的“三定”规定是否做到了严格把关、不
徇私情?你是否有过在审核中“顺水推舟”、放松标准的行为?我们要用最严谨的审核
确保每一项法定职责都于法有据。
二、在“刚性约束”中织密廉洁防线,以自我革命守护“编制法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编制就是法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编办承担
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名制管理等重要职责。自我革命在这
个领域,必须体现为用最严格的制度管住机构、管好编制、管严职数,让机构编制
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下面,我从五个关键环节讲起。
(一)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上敢于亮剑,决不能让“违规违纪”逍遥法外。机构
编制监督检查是确保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如果监督检查人员在
检查中走过场,对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配干部等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与被
检查单位勾连包庇,就会让机构编制纪律形同虚设。去年,我们在开展机构编制专
项检查时发现,某市直部门未经审批,擅自增设了一个内设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
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监管的我局工作人员在之前的几次检查中都未发现此问题,原
因是每次检查都只是听听汇报、翻翻台账,从未实地核查。我局对该部门违规行为
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检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
全局监督检查工作会上我指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维护编制纪律的‘探照灯’,你检
查走过场,就是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今天你放过一个擅自增设的机构,明天就可能
有一批单位效仿,机构编制纪律就会成为‘稻草人’。监督检查必须敢于动真碰硬,发
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了防止监督检查失之于软,我们在全系统推行监督检查“三必
三不”:必须实地核查、必须查阅原始凭证、必须走访问询相关人员;不走过场、不
打招呼、不搞下不为例。同时,建立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同志
们,监督检查是维护编制纪律的利剑,敢于亮剑才能形成震慑。请反思:你开展监
督检查时是否做到了真查真看?你是否有过碍于情面而对违规行为轻描淡写的行
为?我们要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的权威。
(二)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严格规范,决不能让“公益属性”变成“利益工
具”。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是编办的重要职
能。如果登记管理人员在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把关不严,甚至利用职权吃
拿卡要、优亲厚友,就会让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混入事业单位序列,损害公共服
务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去年,我们在对某新申请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发
现,该单位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开办资金等均不符合登记条件,申请材料存在
多处造假。负责材料初审的我局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已经发现了疑点,但在申请人
的“公关”下,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予以通过。我局在复核环节及时发现了问
题,退回申请,并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在全局登记管理工作会上我严肃
指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保障公共服务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你把关不严,就是让
假冒伪劣的公共服务流入社会。今天你放了一家不合格的‘事业单位’进来,明天它就
可能以公益之名行坑蒙拐骗之实。登记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依法依规。”为了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