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监督”体系在企业治理中的探索与实践
一、构建“大监督”格局的背景与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
和独特优势。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
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
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重要论述,为国有企业构建
“大监督”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多、业务链条长、资产规模大,确保从决
策层到执行末梢都始终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方向和要求发挥作用,
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大监
督”格局,既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纪
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
键举措。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经营环境日趋复
杂,风险挑战不断增多,企业迫切需要整合监督资源、贯通监督
力量,将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大监督”体系的概念演进与理论逻辑
“大监督”理念在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实践探索。党的十五大
首次提出“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
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
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其
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要
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党
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
运行。
从国有企业治理角度看,“大监督”体系的本质是坚持系统
观念,将党内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有机融合,按照“业务谁主管、
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三道防线”为基础、各监督主体
协同发力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其核心要义在于:整合监督力量、
共享监督信息、统筹监督行动,实现监督范围全覆盖、监督过程
全链条、监督效果最大化,推动监督重心从事后问责向事中控制、
事前预防前置延伸。
三、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实践来看,部分国有企业推进监督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一些企业未将“大监督”作为系统性工
程统筹谋划,配套制度相对缺乏。部分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监督
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推进主要依赖纪检机构,各监督主体
“各自为战”“九龙治水”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引发重复检查、
重复整改,抬高监督成本。
监督与生产经营融合不充分。部分企业监督计划与业务发展
规划衔接不紧密,监督、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企业内部
“重业务、轻监督”的固有思维惯性仍未破除,业务规模扩张与
发展质量提升未能同步匹配。个别企业政治监督未能做到具体化、
精准化、常态化,日常监督“重留痕、轻实效”的问题较为突出。
监督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划
分不够清晰,出现监督缺位或越位等问题。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
革持续深化,监督重心向落实主体责任倾斜,但相关协调机构和
人员力量配置相对滞后。少数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衰减,
监督触角未能一贯到底,“微腐败”问题仍有发生。
四、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践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国有企业应从顶层设计、运行机制、支撑保
障等方面系统推进。
(一)厘清责任边界,构建一贯到底的监督格局
构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