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动态清零月调度
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动态清零月调度会议,主
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近期全国、全省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我区根治欠
薪工作的进展与不足,对下一阶段的攻坚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
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
济问题,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区上下必须以更高的政治
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行动举措,坚决打赢这场事关群
众切身利益和发展稳定大局的硬仗。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直面挑战,清醒认识当前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
性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相关部门、各
镇街主动作为、协同发力,在根治欠薪工作上付出了巨大努力,
取得了值得肯定的阶段性成效。截至 8 月底,全区累计为 950 余
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报酬 1330 余万元。特别是在政府投
资和国企项目领域,通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治,妥善处置
了 14 起相关欠薪投诉,为 74 名劳动者追回薪资 98.23 万元,率
先实现了该领域的欠薪诉求动态清零。同时,针对“九小场所”
及零星用工等监管难点,人社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处理纠
纷 28 件,为 103 名劳动者追讨薪酬 88.68 万元。这些数据背后,
是相关部门同志们夜以继日的排查、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果断坚决
的执法。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奋战在根治欠薪一线的
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我区根治欠薪的形势
依然严峻复杂,基础尚不稳固,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反复。一些
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从外部环境看,部分
行业特别是房地产等领域资金链紧张问题依然存在,向下游传导
的欠薪风险不容忽视。从内部治理看,一些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
诚信意识依然淡薄,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的主动性不强;对
“九小场所”、零星用工等领域的监管覆盖仍有盲区,新型用工
模式带来的薪酬支付风险也在显现。更值得警惕的是,个别部门
和少数干部身上出现了松懈麻痹的思想和敷衍应付的心态,认为
这项工作是“一阵风”,存在“闯关”思想和厌战情绪。这种思
想倾向是根治欠薪工作最大的敌人。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决摒
弃任何“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和
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深刻认识到根治欠薪工作的长期性、艰巨
性和反复性。
二、深化思想提高站位,深刻把握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性与
民生内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绝非一项阶段性、临时性的普通业务
工作,而是一项常态化、基础性的政治任务,是践行以人民为
中心发展思想的“试金石”。
首先,这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农民
工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辛勤汗水浇灌着城市的发展。
如果他们的合法报酬得不到保障,就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
群众心中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将
根治欠薪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
中之重来抓,这充分说明,欠薪问题本质上就是侵害群众利益的
问题,解决不好,就是对群众感情的伤害,就是执政能力的重大
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巩固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
来认识和推动这项工作。
其次,这是必须守住的民生底线。工资是农民工家庭最主要、
最直接的收入来源,是他们养家糊口的“养命钱”,是子女上学
的“读书钱”,是老人看病的“救命钱”。一分一厘的拖欠,都可
能导致一个家庭陷入困境,甚至引发极端事件。可以说,治欠保
支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
义。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是政
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
最后,这是必须维护的稳定大局。欠薪问题极易发酵升级,
成为社会矛盾的“引爆点”,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直接威胁。历
史经验反复证明,欠薪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
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防范化
解因欠薪引发的社会风险,是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要
前提。必须树立“防范胜于处置”的理念,把功夫下在平时,把
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个别问题演
变成群体性事件。
三、聚焦关键精准发力,坚决打好源头治理与动态清零的组
合拳
根治欠薪,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
推进源头预防、过程监管、末端处置和惩戒威慑,形成全链条、
闭环式的治理体系。
第一个方面,在源头预防上必须做到“滴水不漏”。
一是要全面压实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
资支付条例》,将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核心制度作为不可触碰的
“高压线”。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
责任,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管,确保各项制度 100%覆盖、
100%落实。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