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区一揽子问题交办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一揽子问题交办整改推进会,主
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巡视、
审计、统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省、市
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前期全区各类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再梳
理、再盘点,对下一步的整改攻坚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
才,XX 同志(区长)已经就全区一揽子问题整改工作作了全面
细致的安排,XX 同志通报了当前一揽子工作的进展情况,我都
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向全区上下释放一个极其鲜明的信号:
问题整改是检验我们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能力作风的“试金
石”,是一场不容有失、必须打赢的硬仗。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
立即摒弃任何松劲歇脚、观望等待、畏难应付的思想,以“背水
一战”的决心和“滚石上山”的劲头,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坚
决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为 XX 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夯实基础。下面,我再
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与现实
紧迫性
抓好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践行“两个维护”
最直接、最现实的检验。从中央到地方,反复强调问题整改的
重要性,其核心要义在于,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和能力,就
体现在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行动自觉上。这些摆在我们面前的
一揽子问题,既有上级巡视、督察、审计反馈的“必答题”,也
有我们自身在发展中暴露出的“附加题”,还有群众长期反映、
亟待解决的“民生题”。每一个问题背后,都关联着党中央的决
策部署是否落地,关联着全区的发展大局是否稳固,关联着人民
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整改就是抓发展,抓整改就是惠
民生。当前,XX 区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
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另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
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成为制约
我们前进的“绊脚石”。比如,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方面,尽管我们持续高压整治,但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惠民惠农资
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
领域的行业乱象依然存在,甚至出现虚假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
再比如,在生态环保领域,今年 6 月,我们已经召开了迎接第三
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保障会,这本身就是一次
“战前动员”,预示着一场更为严格的检验即将到来。如果我们
不能提前把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届时必然会陷入被动。我
们不能忘记,截至 2022 年底,全区排查出的 145 条生态环境问
题中,仍有 3 条在持续整改中,这些遗留问题必须加快解决。这
些都说明,问题整改工作刻不容缓,容不得半点迟疑和懈怠。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问题整
改摆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刻理解,整改不力就是政治上
不合格,回避问题就是对党不忠诚,敷衍了事就是对人民不负责。
必须彻底破除“与己无关”的看客心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消极心态、“过得去就行”的侥幸心态。要把这次一揽子问题
整改,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作风大扫除”,以最坚
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
各项要求在 XX 区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反思当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短
板与不足
成绩要肯定,但问题更要正视。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前一
阶段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大部分问题都在按计划推进。
特别是我们的一些民生工程,像 XX 沿岸的清淤疏浚和护岸复绿
工程,不仅改善了生态,也为 XX 市民提供了清新的休闲空间。
但是,我们绝不能被表面的进展所迷惑,必须用“放大镜”审视、
用“显微镜”剖析,清醒地看到当前整改工作中依然存在的突出
短板和深层症结。
一是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整改
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的现象,满足于就事论事,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深挖根源。
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认为,这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或是客观条
件所限,产生了“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念头,缺乏攻坚克难的
勇气和担当。这种思想上的“温差”,直接导致了行动上的“落
差”,使得一些问题整改浮于表面,难以触及根本。
二是整改质量的“偏差”依然存在。有的整改工作标准不高,
满足于“纸上整改”“销号了事”。比如,我们今年规划实施的一
批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包括改造 21 座农村公路危桥、建设 30 公
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建 200 个智能充电桩、新增 2813 个停
车位等,这些项目直接关系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便利。如果在
建设过程中,只重进度、不重质量,只图完成任务、不求群众满
意,那么即便项目完成了,也可能埋下新的隐患,催生新的问题。
我们必须反思,整改的最终标准是问题是否真正解决、群众是否
真正满意,而不是报告写得有多漂亮、材料报得有多齐全。
三是工作推进的“落差”依然存在。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特别是那些涉及资金缺口、规划审批、司法执行等“硬骨头”问
题,往往推进不力。一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
协同联动机制,习惯于“各扫门前雪”,导致问题在部门之间来
回“打转”,责任在流程之中层层“悬空”。比如,在查处违规倾
倒建筑垃圾这类问题时,XX 镇虽然连续查处了 3 起行为,但这
仅仅是末端执法。要根治此类问题,就需要住建、交通、城管、
公安等多个部门从源头产生、中途运输到末端处置进行全链条监
管,形成合力。如果这种协同机制建立不起来,类似的“游击战”
就会层出不穷。
四是责任传导的“压差”依然存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