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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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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 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玉林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 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把上级各项工作目标融 入到检察主业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年内 ,共办理各类案件8632件,办案总量同比上升14.27%,排 全区第4。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排全区前三的有 29项,占比48.33%,居全区第一。在全区检察业务工作会 议上作经验发言5次,获地市级以上荣誉 342项,其中获自 治区级以上荣誉 136 项。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 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 3 4 1 9 人,同比下降 24.51%;起诉4641人,同比增加6.54%。严厉打击暴力犯罪 ,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 犯罪505人;起诉抢劫、盗窃、抢夺等财产犯罪877人;起 诉毒品犯罪520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52人,起诉电信诈骗 犯罪381人。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特别是社会高度关 注的“4·16”兴业县5死1伤故意杀人案、“4·28” 北流市某幼儿 园暴力犯罪案、博白县秦某某故意杀害退伍老兵案,坚持 快捕快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着力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服务民营经济 “十百千万”专项活动,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 策,以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逮 捕涉企犯罪61人,不批捕16人,审查起诉62人(含积案 ),不起诉11人。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刑事申 诉“积案”233件,监督撤销涉企案件27件。全市检察机关建 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联系企业80多家,为企业 发展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创新服务企业举措,陆 川县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听证,邀请第三方机构监督 评估,保障涉案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号召 ,参与全市房地产领域7个问题突出楼盘的专项治理,依法 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洗钱犯罪,批捕洗钱犯罪案件3人 ,确保玉林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拓展检察职能促进市域治理能力提升。受理各类举报 、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413件,同比上升24.71%,7日内 回复信访人、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办理 各类控告申诉案208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重复信访 积案和玉林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交办信访积案257件,已 化解233件,化解率为90.66%。大力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 乡村振兴,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360人,发 放救助金404.94万元;陆川县检察院派驻米场镇平塘村第一 书记林燊荣获“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扎实打好“风 险化解攻坚战”,起诉各类危害经济安全犯罪189人。严厉打 击破坏基层组织建设犯罪,玉州区检察院办理文某某等人 寻衅滋事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犯罪案,以检察担当推 动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司法救助金引入银行协管机制 ,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推广。 持续严惩贪污腐败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 ,提起公诉职务犯罪36人,依法办理梧州市藤县原县委副 书记、县长覃仕平、玉林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工委原副书 记、管委原主任罗培球、容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赵 冬夫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强化监检、法检协作,为全市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法治环境 。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 恶犯罪24人,决定起诉83 人,其中起诉包括最高人民检察 院督办的杨某区等人涉黑案在内的涉黑犯罪33人。通过办 案深挖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公职人员腐败渎职问题线索53条 ,已全部移送处置,市检察院荣获建设平安广西活动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领域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荣获先进个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履职 全过程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未 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 人社会支持保护机制2项,北流市检察院整合社会资源打造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年内组织开展社会调查 5111次,对6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 导,发出督促监护令37份,督促指导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 责。抓好“一号检察建议” 监督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联合教 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3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开 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依法 批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2人,起诉207人。博白县检察 院提请抗诉的黄某强奸、寻衅滋事一案,二审法院采纳检 察机关抗诉意见,黄某由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 ,引入社会力量实现精准帮教,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市检察院凝聚玉林市未成年人保护各方面力量,共同关 爱“麻雀学校”教学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坚持宽 容不纵容,全市对95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提升司法处理结果满意度。践行司法责任制,检察长 带头办信办案成为新常态,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全市检 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84件,占办案总数的 14.87%;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 员会44人次,合力共促司法公正。全市两级检察院适用认 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434人,适用率86.53%;提出量刑建 议3666人,法院采纳3569人,同比上升18.93%。针对诉前 羁押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加强研判分析,统一执法理 念,诉前羁押率降至69.78%,同比下降15.88%。坚持检察 公开听证,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对310件次案件开展听证 ,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用心用情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将检察履职与为民办 实事紧密融合抓实抓好,全市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共200多 件。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有 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2人,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立案 32件,对11所中小学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聚焦群 众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领域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 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焚烧生活垃圾、直排污水、侵占河 道、噪声、固体废物污染、废气直排、粉尘污染等城乡环 境卫生整治案件181件。推进落实 “四号检察建议” ,守护人 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敦促职能单位修复、更换井盖。依 法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办理 拖欠农民工薪酬违法犯罪案件7件25人,追讨回劳动薪酬 254.8万元,博白县检察院办理黄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为106名农民工追回薪酬199万元。全市检察长为机关单 位领导干部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8次,受 教育430人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公益诉讼专题宣传、 “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240余次,受 益师生群众10万余人。开展政法干警进百企千村万户“我为 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走访农户3000多户,联系企业80多 家,解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难题50多个。精准出台八大 类共26条检察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检察服务。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监督实效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的 同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 案115件,排名全区第三;监督撤案67件,排名全区第一。 纠正漏捕175人,纠正漏诉168人,全区排名分别为第三和 第二。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 捕2231人,同比增加174.75%。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 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83人,同比上升23.95%。对侦 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37件,同比上升45.89%,居 全区第一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 ,抗诉率0.52%。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违规案27件、社区 矫正机构违法违规案36件、刑事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 7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份,纠正率均达100%。监督纠正判处 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10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 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市检察院在全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现场会上作经验发言。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注重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相结合 ,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13件;提出抗诉22件,法院裁定再 审并改判19件;发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 33件,获法院采纳33件。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坚 决纠正“假官司”,提出抗诉18件,法院改判16件,改判金额 9214.3万元,2人被刑事立案调查,1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市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