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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李锐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防范抗疫税费优惠政策的执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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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页 共 1页 中国财经报/2020年/5月/12日/第 008版 税刊 防范抗疫税费优惠政策的执行风险 李锐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疫情特殊时期的税费优惠政策,其政策 覆盖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针对性。有效落实这些抗疫税费优惠政 策,防范政策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隐形风险,是税务部门当下极为关注的问题。 疫情暴发和防控与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出现“倒时差”。疫情发生后,2月、3月陆续出台各种 税费优惠政策,但界定起始时间为 1月 1日,更何况新政策出台,基层税务人员还需要一个学习 培训、宣传辅导的过程。为此,基层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精准定位享受税费优惠的纳税人、 缴费人,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网格化管理,逐一梳理可享受对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的服务措施,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少了落实税 费优惠政策的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税费征管秩序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一是绝大多数纳税人是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业户,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达不到起征点,属于非正常纳税户;有一部分超过起征点, 税务机关采取“双定”管理、按季申报的方式进行管理。但在疫情期间,对这一部分小规模纳税 人免征增值税,因此落实起来很有难度。首先,大多数纳税人处于停业状态,没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