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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何洪波: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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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页 共 1页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2月/28日/第 008版 新探索 开展专项监督 推动基层治理 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何洪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把村务公开和信息服务这件事办好。村级公开是推进城乡基层治 理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基层监督的现实需要。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落 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构建“点题、破题、解题”监督模式,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 推进村级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提升治理效能。 制定策略路径,落细专项监督。村级公开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法规制度多、责任主体多、 受众群体多,且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在专项监督中,泸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抓重点带全局,将破 解制度机制障碍和各类参与主体面临的难题作为着力点,兼顾职能部门监督要求、广大群众现实 需要等,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既主动靠前监督,补位 不缺位;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到位不越位。紧盯公开项目、公开方式、公开机制等关键环 节,细化监督措施,让专项监督更聚焦更有力。制定市县乡村“村级公开主体责任清单”,专项 监督时可以“照单检查”,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整合用好监督力量,强化派驻监督,督促市 级主责部门落实村级公开责任;依托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机制,组建下沉推动组,一对一进驻区 县蹲点督导;定期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