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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邓朴方: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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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残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 上的讲话 邓朴方 同志们: 阳历元旦刚过去,旧历春节又快来了,让我先向同志 们恭贺新禧,同时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2月 1日,正式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 查的主要数据。紧接着,12月13日,第61届联大审议并通 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三件大事,对我们的残疾人 事业,对我们每个残疾人工作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下面,我就谈一谈这三件事。 一、关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后期工作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去年,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调查的主要数据。据 推算,目前,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残疾人口 占总人数的比重为6.34%。与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残疾人 口的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也有较大 的变动。 我们感到非常欣慰的是,对于这些数据的公布,出现 了两个“前所未有”:一是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二是社 会前所未有的关注。 去年11月下旬,也就是数据正式公布前几天,我们向 回副总理汇报工作,他立即表态,这次抽样调查意义重大 ,要向国务院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几天以后,国务院第 158次常务会议就听取了我的汇报,会上温家宝总理作了重 要指示。会议强调: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社会 文明程度的具体表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 要意义。还要求从五个方面加强残疾人工作。对于一项社 会调查,国务院总理亲自过问,副总理具体督导,并作如 此具体的部署,这还是不多见的。这说明,党和政府对残 疾人事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倾注了更多的心血。 抽样调查的数据公布以后,在社会各界引起的强烈反 响,中央和地方的58家媒体在第一时间迅速报道,一些报 刊还做了专题,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解读。一时间 ,8296和6.34这两个数字成了全国城乡的公众话题。社会 对数据的高度关注,表明了对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对发 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高度关注。这种关注也说明,为时两年 的抽样调查,不仅为政府提供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可靠依 据,还起到了宣传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动员社 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的作用。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于中国残联的 成立、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出台、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 委员会的诞生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相信,这次抽样 调查,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残疾人奔小康目标的实现 ,对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爱 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问题是 ,我们在这样的机遇面前是否做好了准备?我们能借这样 的机遇做一篇什么样的大文章?出台一些什么样的大动作 ?在去年的主席会上,我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希望大家 思考。这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现在,大规模的轰轰烈烈的调查已经告一段落,下一 步应转入冷静思考阶段,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研 究和开发工作,另一方面要思考和研究在当前形势下,我 们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战略问题。 下面,我出几个题目,供大家参考。 一、如何从宏观上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战略思维。残疾 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密不可分;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建设和 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不可分;与完善社 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密不可分。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恰逢党的十六届六中 全会召开,这是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推动残 疾人事业的极好时机。我们要开阔视野,摆脱就残疾人事 业谈残疾人事业的传统思路,把残疾人事业放在一个现代 化、全球化、城市化、老龄化、信息化的广阔视野,从宏 观上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战略思维。 二、怎样建立以实证为基础的科学决策模式。这次抽 样调查,我们的方案权威科学,准备工作充分,现场调查 规范,得出的数据真实可信。但是,有些数据与我们近年 的工作统计数据相差较大,一些同志感到有些意外,也有 压力。我想,在这个问题上要讲实事求是。首先要正视、 珍惜得来不易的第一手材料;第二要认真研究这些数据 ,对它进行科学的分析;第三在进行科学解读的基础上 ,作出科学的决策。这就是实事求是。实证是科学决策的 基础,不仅当前,而且今后,我们必须要学会这样的工作 方式,要把决策建立坚实的实证基础之上。过去,我们是 “土八路”,今后要不断学习新东西,才能跟上社会发展 的需要。 三、能否以残疾人为突破口推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 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提到了政 府的议事日程。残疾人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在基本生 活保障、就医、康复、教育、就业方面还有许多困难,残 疾贫困人口在全国贫困人口中占有很大比例。逐步建立覆 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可以选择残疾人作为突破口 呢?经济学家常说的一个概念叫“短板理论”或“短板效 应”,说的是一个用木板箍的水桶能装多少水,不在于水 桶最长的那块板,而在于最短的那块板。我们残疾人就是 全社会最短的那块板。加长这块板,就可以在投入相同情 况下,提高社会的平均保障水平。这样做,也符合中央一 再强调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问题”。我们可以结合第二次抽样调查的结果,在这个问 题上进行一些探索,争取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四、是否建立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最近,全国抽样 办提出建立《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系统方案》,并召开了 专家研讨会。我同意专家们的意见。抽样调查不可能经常 进行,而残疾人的状况必须随时掌握。既然把残疾人调查 纳入国家人口调查的可能性不大,是否可以建立这样一个 监测系统,在第二次抽样调查静态数据的基础上,把动态 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建起来,选择一些监测点,每年对残疾人 的生活状况、发展状况和环境状况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花 钱不多,效果很好,可以试试。 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残疾人参政议政机制(可 否在人大增加代表、政协设立残疾人界别),残疾人的社 会服务机制(包括完善志愿者队伍),残疾人社会福利事 业的发展(各类福利设施、安养托管机构等),各类残疾 人的专门协会和民间草根组织的活跃(加强残联与民间组 织的联系)等等,都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这些问题当 然不可能在一个早晨都得到解决,但我们必须站得高一点 ,看得远一点,未雨绸缪,有我们自己的深度分析和对策 研究。 当前,还有一项最重要、最紧迫任务,就是准备一个 《关于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这是国务院领导 同志提出的要求。文件的制定对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 起到重要作用。我们要在第二次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全面 分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现状、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长期发展 愿景,找出制约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不利因素,有 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中国残联已成 立专门的起草小组,有关同志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准备。各 地残联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和体会,也可以充分发表意见。 希望大家抓紧时间,齐心协力,尽快拿出初稿,征求意见 后送有关方面审阅,争取早一点出台。 二、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大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 约》,这个公约是我们盼望了多年,努力了多年才争取来 的。它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怎样估计都不会过分。但是 ,这个公约经历了一段非常艰难、非常曲折的过程。我想 给大家讲讲其中的来龙去脉。 大家知道,20世纪80年代,是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 黄金时期。1981年12月,世界第一个残疾人自己的国际组 织“残疾人国际(DPI)”诞生并获得联合国谘商地位。这 一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残疾人年”。1982年第37届 联大通过《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1983-1992年为 “联合国残疾人十年”。这个时期,残疾人运动形成了很 大的声势,这个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引起了世界的普遍关注 ,残疾人理论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突破。我们中国残联也是 这一时期成立并逐渐壮大起来的。“平等·参与·共享 ”的理念也是这时引进的。为了把这个好势头延续下去 ,并使它继续健康发展,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残疾人十 年中期评估”会议上,制定一个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公约作 为诸多选项之一被提了出来。意大利政府随后在1987年第 42届联大提出动议,但未能提交联大审议。两年以后,在 44届联大期间,瑞典政府再次提出动议,被联大否决。 既然不能搞公约,有人提议再搞一个“十年”,未获 广泛认同;后来选择搞一个标准规则。1993年,第48届联 大通过《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把残疾人运动的一 些口号、原则变成了一些具体规定,是很有价值的。次年 3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瑞典盲人林奎斯特先生为监督标准 规则实施的残疾人事务特别报告员。标准规则的通过,是 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一个重要事件。作为“残疾人十年”的 一个具体成果,它为实现残疾人的权利规定了一个衡量尺 度,但这只是一个倡导性的文书,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此后,各国的残疾人组织采取了多种形式来推动残疾 人事务,比如,我们中国和日本推动了“亚太残疾人十年 ”等。但总的来讲,国际残疾人运动还是在走下坡路。 面临世纪之交,世界范围内的残疾人NGO组织,又开始 思考新世纪的努力方向,展开了十分活跃的多边交流。也 就是在这个时期,中国残联开始把自己的工作目标转向了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推动。1999年10月,我率团访问非 洲。在南非与当地残疾人组织交谈时,我谈到国际上残疾 人的声音越来越小,而妇女、儿童、劳工的声音越来越大 ;联合国残疾人工作的力度也越来越弱,联合国本来还有 一个处管残疾人的事,现在也取消了,机构也搬到纽约去 了。一位非洲朋友说,看来非搞一个公约不可了。他的话 ,使我下决心推动此事。紧接着,我们到了津巴布韦,见 了DPI主席马林加,就公约事与他讨论,得到他的全力支持 。 回国后,我会见了康复国际(RI)前主席方心让先生 。此时,RI刚刚通过《千年宪章》,方先生希望中国残联 帮助联络其他国际组织推动《千年宪章》,我们看到里面 有推动公约的内容,就表示尽力支持,共襄盛举。2000年 3月,中国残联邀请DPI、RI、融合国际、世界聋联、世界 盲联等五大残疾人组织领导人和俄罗斯、美国、日本、泰 国、肯尼亚等10几个国家残疾人事务代表人物,到北京参 加世界残疾人非政府组织领袖会议,研究制定残疾人的平 等和充分参与的世纪战略。 起初,议题很分散,各说各的 话。当时的大会主席郭健模引导大家集中讨论权利公约 ,很快取得了高度一致。会议通过的《新世纪残疾人权利 北京宣言》,强烈呼吁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并表 示,为了这个目标,各国际组织将付出不懈努力。这个宣 言在国际上引起巨大反响。应该说,北京会议启动了新一 轮推动残疾人公约的进程。自此,各个国际组织都行动起 来,纷纷通过决议,各成员单位承诺动员各自政府对推动 公约予以支持。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北京会议,时任外交部长唐家璇接 见了与会人员并讲话,他代表中国政府对制定残疾人权利 公约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会后,我会见了即将赴任的联 合国代表王英凡,请他在各国大使和代表中多做工作。 2000年6月26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社发问题特别联大 ,我随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出席。在会见联合国秘 书长安南的时候,家宝同志特别安排我发言5分钟,我借机 要求安南秘书长和联合国积极考虑制定残疾人公约问题。 但是,一开始各国政府很少有表态支持的,多数存有 疑虑。当时的困难来自几个方面。 一是美国的反对。对类似的条约,美国的态度向来不 支持。美国政府只遵从本国法律,而不愿受国际公约约束 。对此,我在访问美国时,与美国的几个残疾人组织交换 意见,发现他们是积极支持的,他们甚至希望我给克林顿 总统写信。我也希望他们做工作,只要美国政府不反对就 可以了。 二是发展中国家担心公约对他们的政府会构成压力。 对此,我们在各种场合都强调,我们要搞的公约,既要适 应发达国家需要,也要适合发展中国家需要。公约应当使 发展中国家得更多的帮助而不是更多的压力。 第三也是最难的是做欧盟的工作。欧盟国家表示,由 于现在国际公约太多,欧盟已决定不再支持新的公约诞生 。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除了利用一切机会做欧盟国别工 作外,我率团专程访问欧盟,会见了主管外事的彭定康先 生以及欧盟的社发官员。我向他们解释说,以前各类公约 少,可以没有残疾人公约,现在各种弱势群体都有了权利 保护公约,惟独没有残疾人权利公约,就在联合国人权公 约体系形成了对残疾人的歧视。所以,现在必须有残疾人 公约。通过交换意见,欧盟官员基本上接受了我们的观点 。 在这一时期,我们还重点做了联合国的工作。2001年 3月,我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林奎斯特先生进行了长谈。林 奎斯特我1986年就认识了,他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社会活动 家,既有理念,又很现实,思路清晰、缜密,熟悉运作规 则。他支持我的意见,在残疾人事务特别报告员的第三份 任期报告(2000-2002年)中,提到制定公约是必要的。我 就此事也专门会晤过联合国副秘书长德赛、人权高专马丽 ·罗宾逊夫人等。他们,特别是罗宾逊夫人,我与她多次 交谈,除了广泛交流人权观念问题以外,我还为她详细地 解释了推动公约的各方面的情况,并向她请教怎样推动公 约,她给了我很多帮助。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说到联合国前任秘书长安南先生 ,我们应该向他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敬意。我和安南近年 有过三次会晤,每次都谈到公约问题。他对这个公约给予 了关注和支持。他曾私下对我表示:“你一定能得到公约 (you will get it)!”果然,在他卸任之前,他兑现了 他的承诺。去年12月14日,联大通过决议,向这位即将卸 任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致敬。《残疾人权利公约》正是前 一天通过的。 我们没想到的是, 2001年11月,墨西哥给了我们一个 惊喜。在第56届联大上,墨西哥总统福克斯就反贫困和促 进社会融合发言,正式建议联合国成立特设委员会研究起 草公约问题。这个建议以56/168号决议形式获得通过。应 该说,由于事先各国残疾人组织做了多方面的铺垫,这个 结果是水到渠成,公约的酝酿阶段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从2002年开始,公约进入谈判阶段。如果说,在酝酿 阶段争论的是要不要制定公约,那么谈判阶段争论的则是 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公约。联合国100多个成员国的政府代表 、联合国专门机构的专家、世界各地上千个残疾人非政府 组织的观察员参加了公约的谈判。在其他公约谈判中,还 没见过这么多非政府组织参与谈判。这说明了残疾人公约 确实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谈 判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各方观点互不相同,有的甚至针 锋相对,谈判过程异常艰难,争论、吵架不可避免,常常 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时甚至陷入僵局。我们中国残 联的代表自始至终参加了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公约的基本框架,我们的想法是:这不仅是一个 人权文件,也是一个社发文件;既要保障残疾人的公民权 利和政治权利,也要保障残疾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总的目的是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自身权益 。我们要防止它成为一根借人权名义干涉他国事务的大棒 。 我们的观点通过中国提交的案文得到充分的表达。中 方的观点得到了许多国家和组织的赞同。当然,谈判的过 程就是相互斗争和彼此妥协的过程,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同 时,在一些问题上也并不固执己见。从2002年8月起,特委 会先后召开了八届例会和一届工作组会议,经过大家的努 力,2006年8月25日,各方达成协议。12月5日完成起草的 收尾工作。12月13日提交第61届联大审议并最终获得通过 。 这个公约从谈判到出台,时间还算短的。挪威大使曾 对我说,推动这个公约要有十年以上的思想准备。他知道 妇女公约、儿童公约都谈了十几年。但是,由于前期工作 做得比较细,残疾人公约只谈了四年多。从北京宣言算起 ,也不过七年时间。 公约来之不易,大家都欢欣鼓舞,但这个时候。我们 的头脑要冷静,要认真考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