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浙江省委书记谈改革)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
平总书记提出的“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
,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
断取得新成效”的要求和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各项改
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改革
最近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密集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全国
人民的信心,也为我省深化改革明确了任务。我们要最坚
决地贯彻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最坚决地落实中央领导同
志对浙江的重要指示,高标准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争当
改革的“急先锋”、“排头兵”、“探路者”。
围绕续写“八八战略”,精准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浙
江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主持制定的“八八战
略”,是引领我省现代化建设的总纲领,是认识新常态、
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金钥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要坚定不移续写好“八八战略”这篇大文章。发展
要有新优势,改革就要有新亮点。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在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
展方面形成新亮点;要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深入推进海洋
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在海洋开发体制机
制创新方面形成新亮点;要建立健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
科技管理体制,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
形成新亮点;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
,健全适应自由贸易区特点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机制,推进
市场体系和商业模式创新,在对内对外开放方面形成新亮
点;要深化城乡体制改革,探索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
的体制机制,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形成新亮点;要完善法
治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建设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
制改革,在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方面形成新亮点;要深化
“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创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
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省份,在政府自身改革方面形成新亮
点;要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
定,在作风建设方面形成新亮点。
围绕培育新的增长点,全力推进国家战略举措
“4+6”改革。这是我省下阶段改革的第一要务。要紧紧抓
住中央赋予浙江先行先试权限的历史机遇,全力推进国家
战略举措“4+6”改革,争取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就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温
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要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充分发挥宁波港口经
济圈的作用,积极申报舟山港综保区和自贸港区。温州要
深入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着
力解决“两多两难”问题。义乌要全面实施市场采购贸易
方式,推进线上线下市场融合发展。“6”,就是设立舟山
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民营绿色石化基地、设立中国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增设民营银行、创建
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
际邮件交换站。要抓住时机,趁热打铁,加大力度,加快
速度,积极主动地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方案设计工作
,争取尽快启动、早日见效。
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健全转型升级“组合拳
”的体制机制。这是我省下阶段改革的关键之举。近两年
来,省委针对制约浙江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深处着
力、精准发力、持续给力,打出了一套漂亮的转型升级
“组合拳”。实践充分证明,这套“组合拳”行之有效、
切实管用,既打出了声势、切中了要害,又促进了产业结
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的提质增效,并腾出了发展空间,优
化了发展环境。关键是做好“加减乘除”法,形成转型升
级“组合拳”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组合拳”一以
贯之、进行到底。“加法”,就是增加有利于提质增效的
先进产能;“减法”,就是减掉以资源能源过多消耗和环
境污染为代价的落后产能;“乘法”,就是充分发挥创新
对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除法”,就是扩大分子、缩小
分母,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居民收入水平。
二、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
改革重“破”,法治重“立”,一破一立,破立并举
,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用法治的办
法推进改革,用改革的办法提升法治,做到相向而行、相
得益彰。
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经过30多年发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在,一切事务都要根据法律
规范进行操作和运行,改革也不能例外,这是一个新常态
。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法律框架内谋划
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具体要把握四条底线:一
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不动摇;二是始终坚持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不改变;三是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不突破;四是属于国家层面的改革权力不逾越
。
地方立法要跟上改革步伐。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