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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继媛: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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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继媛: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 上的交流发言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特派员 尊敬的张祖林副省长、各位领导,大家好: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的重点人群,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十 分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全省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也 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省发改委开展的相 关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提高认识,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 长期以来,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保 障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云南省残疾人 就业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残疾 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 障残疾人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 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 质要求,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此 ,在编制有关规划时,注重把残疾人事业发展内容纳入相 关规划,确保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 残服务体系”等相关内容纳入规划。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 进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我委对照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处室贯彻落实,并将“实施残 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纳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康扶贫”专 栏。             三是将“继续扶持特殊教育发展,支持县级特教学校设 立附属幼儿园和学前班(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开 展高中职业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 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 培养”等内容纳入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规划》,目前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 建设 国家《“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规划》提出 :到2015年,全国建设约280个省、市级专业化康复设施项 目,约200个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项目。按照国家提出的这 个目标要求,平均测算下来,每个省大约有8个省、市级康 复中心、6个县级托养中心左右的项目可以安排。2012至 2015年,我委共争取到建设项目21个,争取项目数已超过 规划测算的全国平均数。其中:省级康复中心1个,州(市 )级康复中心建设项目8个(文山、迪庆、临沧、保山、丽 江、普洱、曲靖、楚雄等州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县级托养中心12个(师宗、寻甸、宾川、凤庆、建水 、大姚、鲁甸、盈江、福贡、勐海、祥云、施甸等12个县 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 2016年我委加强了向国家发改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到 中央资金7032万元,实施建设项目13个,其中:康复中心 2个(怒江州康复中心、云县康复中心),县级托养中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