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改进与完善方向
有句老话叫“草鞋无样,边打边像”。而政府促进新能源
汽车市场化而制定鼓励政策也是这样。对于全世界来说
,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也都是新的任务,情况和条件千差
万别,没有现成的可复制的经验。看了《关于继续开展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之后,客观的说,中国对
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鼓励政策开始向市场经济的原则靠近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所增强。
通览下来,觉得《通知》比我预期中要好得多,也有
很多亮点。下面谈一下对一些具体的观点和看法。
首先,关于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通知》最大的亮
点是补贴对象和方式的变化,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突破
,此处应该有掌声,而这一点是现有很多讨论中较少提及
的。此前的补贴是针对整机厂按照销量进行额度补贴,对
于补供方还是补需方,在理论上已经不是问题,只是现实
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消费者在价格
机制作用下自由决策进行商品选择,这样才能保障市场在
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引导资源配置到市场竞争中
的优势方。因此,补需方的政策对于新产品,特别是有正
外部性的新产品的商业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补供方
,政策效果会大打折扣,还会催生利益输送、地方保护和
市场分割等一系列问题。所以,《通知》明确规定,“补助
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的确
是新补贴办法中最值得称赞的一条,这是战略问题,而其
他的额度、范围等只是战术问题。
其次,是关于业内人士围绕补贴标准和额度的讨论。
我认为,补贴的意义不仅在于对现有技术商业化应用的促
进,还应兼顾对技术进步的鼓励。3.5万元的补贴我想只要
厂商不是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研发和整合创新成果,大
多数企业都是能够拿到的,至于5万元、6万元的补贴谁能
拿到,就要看产品是否能达到标准了。较高的补贴,不是
说躺着就能拿到就是最好的,也不是说使劲蹦高也够不着
,而是跳起来能拿到,这种状态是最佳的。所以说,从现
有技术看,谁能拿到最高的补贴,谁拿不到,都不是问题
的关键,就是要让企业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通过创新,八
仙过海,各显其能,提高产品品质,来拿到最高的补贴
,这是市场竞争所要求的,何况从目前整车和动力电池的
技术发展情况看,续驶里程达到150公里以上也不是极其困
难的事情。
第三,关于设定外地产品比重不低于30%的问题。改革
开放三十多年,这种规定还明文出现在政策中,其实是对
现有体制问题的一种无奈。以前的补贴和示范过程中的缺
陷让我们认识到,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对新能源汽车产业
化的危害不可言表。所以,设定外地产品比例,不是比例
高低的问题,而是设与不设的问题。比例高低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政策评估调整,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条规
定,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