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规划 共建和谐天门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发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
简称《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我们认真贯
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全市上下规划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城乡规划法》的宏观调控作用日益显现,城市建设严
格依法进行,城市功能逐步配套,城乡环境得到改善,城
乡面貌日新月异。借此机会向辛勤工作在城乡规划战线上
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
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
,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年来,我们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
基础上完善了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制定了“四线”规划
,出台了规划技术文件;推进了详细规划编制,控制性详
细规划覆盖率达75%以上;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稳步推进
,满足了城市建设需要,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园区建
设日趋完善,为招商引资平台建设提供了规划保障;新一
轮乡镇总规修编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示点村、重点村规
划较好地指导了新农村建设。
再好的规划,如果管理跟不上,措施不到位,就不可能
达到预期的效果。三年来,城乡规划部门紧紧围绕“改善
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宗旨,不断建立和完善各
项工作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
务效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
务。规划管理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
、科学决策”的原则,严格坚持了规划委员会制度,规划
审批和建设强度调整按照公平、公开、阳光审批的原则
,同时坚持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制度,让规划走进社
会,让社会监督规划,营造了较好的参与环境。按照加强
监督,依法行政,长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要求
,规划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加强日常巡查管
理,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行为,遏制了少数地区抢建乱建
的行为,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
但是对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我市
规划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城乡规划的重要地位和龙头
作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