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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坚:在全省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研讨班暨法制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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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坚:在全省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研讨 班暨法制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副厅长 俞坚 (2017年6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绍兴市警校举办全省落实森林公安执法 权限研讨班,并组织法制员专题培训班,主要任务就是认 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深化 森林公安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部署和安排下阶段工作。这次省里专门把各市和16个县 的林业局分管森林公安领导、森林公安局长请来,和全省 森林公安法制员一起,共同就落实执法权限工作进行研讨 培训,开展专题交流学习,说明厅里对这项工作很重视 ,态度很明确、主题很鲜明,就是要切实加强我省森林公 安队伍法制力量,切实加快我省森林公安执法权限落实 ,切实推进我省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   刚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傅冰钢副院长解读了全国 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傅冰钢副院长是《意见》 的起草人,是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执法实践的行家 ,对森林公安事业发展有很多独到的认识和建议,希望我 们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思考准备怎么做怎么干,也希望 傅冰钢副院长一如既往的加强对浙江森林公安的指导。绍 兴市、临安市、庆元县介绍了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 交流,对下一步落实执法权限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安排。 从三个单位的介绍可以看出,虽然我省森林公安执法权限 没有明确落实,但各地在执法权限上都已经有很好的实践 。   落实执法权限是森林公安机构改革其中一项非常重要 的内容,也是一支执法队伍进行执法活动的根本,更是提 升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关键。为此,国家林业局、公安 部下发了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专题召开了全 国森林公安改革工作会议,之后又召集9省市召开了落实执 法权限座谈会,把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作为深化森林公 安改革的突破口,要求今年必须实行突破。   前一阶段,省里已就执法权限落实工作,到兄弟省进 行了考察学习,与省公安厅进行了多次汇报、沟通和协调 。在充分学习吸收和借鉴兄弟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我省警力少、职能多的现状,充分研究了各种方案的 利弊,初步制定了我省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的方案,正 在进一步征求厅内部和省政法委和公、检、法意见。深化 森林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也已经有了基本框架,也准备与 各方面协调沟通、征求意见。因此,深化森林公安改革、 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工作,现在是问题倒逼、箭在弦上 态势。落实执法权限不是简单的凭空想像,不是随意的强 加工作任务,这是森林公安生存发展的基础,是森林公安 执法办案的阵地,森林公安如果没有了生存基础、没有了 阵地,我们还有什么?这值得大家认真思考。所以,希望 我们在座各位要认清形势,齐心协力、克服困难、达成共 识,使执法权限承接工作得以顺利落实,使森林公安改革 工作更加有利于贯彻双重领导体制,更加有利于提高林业 执法效率,更加有利于保护我省森林资源。下面,我讲三 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面临的机遇和形势,以坚强的决心落实 执法权限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 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 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为推动公安事 业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引领、指明了前进方向。浙江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发源地,总书记对 浙江寄予深切期望。我们森林公安作为维护生态安全、保 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最重要的力量,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 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总要求上来,统一到深化森林公安 改革的精神上来,牢记职责使命,砥砺奋进,以落实执法 权限为契机,勇做林业改革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铁军。   (一)落实执法权限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根本要求。十 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从生态文明 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 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年来 ,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有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和勇立潮头的 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实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 ”,全力推进两美浙江、森林浙江建设。刚刚结束的省十 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 “两个更高水平”、“四个强省”、 “六个浙江”的宏伟目标,充分体现了浙江精神,浙江担 当和浙江样板。当前,我省生态建设当前正处于“治理与 破坏相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涉 林违法犯罪在局部领域呈现频发态势。我们全省林业系统 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起责任,认真对照八八战略,对 照“两个更高水平”目标和更进一步、更快一步要求,找 差距、补短板,以更大力度、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和更高 水平的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更好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和维 护生态安全、林区治安稳定的职责,深化森林公安改革、 落实执法权限就是突破制约森林公安有效履职的关键一环 。   (二)落实执法权限是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 。去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 见》(中办发[2016 ]56号),要求完善管辖制度与办案衔接 机制,实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提升侦查专业 化水平。公安部、国家林业局等8部委印发《关于深化森林 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县级森林公安机 关刑事侦查权和治安处罚权”。今年2月14日,国家林业局 召开全国森林公安深化改革工作会议,4月6日,国家局又 召开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等9省(区、市)落实森林公 安执法权限座谈会,要求全力推进森林公安执法权限落实 ,落实情况每周全国通报,现在各省都在加快推进。国家 层面一系列紧锣密鼓、掷地有声的改革动作,都在倒逼我 们必须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实现突破。改革就是要勇于 创新,就是要打破制约发展的瓶瓶罐罐,对于我们来说不 是叫困难的时候,而是应该勇敢地面对困难,采取措施解 决问题,思考如何做如何干,更快地落实改革任务,更好 地履行应有的职责。   (三)落实执法权限是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关 键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法 治建设理念深入各个领域。执法权限是执法活动的依据和 根基,是提升公安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基础。森林 公安作为相对独立的一支专业警种,执法权限不落实,森 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无从谈起,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 力以及在各警种的影响力就会大大降低。长期以来,森林 公安形成的较强的依赖思想,认为案子办多办少一个样 ,办好办差没区别,致使森林公安的法定职能被削弱,责 权没有实行有机统一,执法办案主动性、时效性降低,办案 工作做了99%,就差1%,执法效率和执法权威就大打折扣 ,对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带来很多不利 影响。   二、充分认识森林公安工作成绩,以坚定的信心落实 执法权限 我省森林公安队伍小、警力少、任务繁重,承担着队伍管 理、执法办案和森林消防等工作。长期以来,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在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从严治 警、忠诚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保护我省森林资源 和国土生态安全、守护一方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极 其重要的作用,落实执法权限的各方面条件逐步形成。   一是打击违法犯罪成效显著,队伍得到了锻炼。我省 森林公安组建30多年来,累计办理涉林案件10多万起。特 别近几年来,在警力严重不足情况下,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近五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6万余 起,年均侦办刑事案件500多起、查处行政案件2600余起 ,百名民警办案指标名列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前十,并侦破 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大案(如诸暨的 “7·17”特大系列案件,抓获88人,案值超亿元)。 G20杭州峰会期间,全省涉林案件同比下降85%,森林消防 和林区稳定成效明显。这些都说明,我们森林公安队伍是 会办案、能办案的,也是有一定办案经验积累的,承接独 立执法权限是有基础的。刚刚载誉归来的“全国优秀人民 警察”陈有强同志,就是我省森林公安队伍中许多办案能 手、法制专家中出色的代表,这次培训班,也安排了他为 大家做《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   二是森林公安机构逐步完善,能力有所提升。我省森 林公安经过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