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命名暨行政执法
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吴立勋
一、深化认识,牢牢把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
(一)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
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原则运作,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依法
办事,严格行政执法、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建设法
治政府的核心内容。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直接关系
着国家行政执法的水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府机关
的形象及行政管理职能的实现。今天,我们在会上为被命
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10个单位授予了奖牌,其目的在
于肯定他们在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率作用,另一方面也
是为激励各单位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全
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迫切需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
运用法治的思维、法律的手段,引导人民群众在法律规范
的框架下解决诉求、维护利益。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
成效。但是,一些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因素依然
存在。如:我区在实施“三大战略”过程中,涉及到的征地拆
迁纠纷、土地权属纠纷仍然存在;执法不公、程序不到位
、粗暴野蛮执法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极易对社会造成不
良影响。当前,全国乃至全市、全区的工作总基调是稳中
求进,稳定是基础,稳定压倒一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务
必要规范行政行为,绝不能因执法不规范造成不稳定情况
。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
跨越发展的硬性要求。区委、区政府正在全区开展“优化发
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活动,这是对我区加快构建渝东南
地区中心城市和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两大核心目标
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就是优化发
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我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极少
数人员素质不高、办案能力较差,违反执法要求和程序规
定的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
行为依然存在;一些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
犯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也偶尔出现,这些问题虽然
发生在极少数单位、极少数人员身上,但是严重损害了执
法部门的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理清思路,切实把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
(一)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11年3月,胡锦
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
能力为着力点。表明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是关键
,领导不懂法,不依法行政,工作人员也就不能依法办事
。为此,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学法、守法、用
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中央、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部
门本行业专业法律知识,全面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制理论水
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把行政执法人
员“入口”关。要选真正懂法律、符合条件的人才,严格把好
入选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德”的教育。切实抓好行政
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创建依法
行政示范单位等活动,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弘扬正气。三
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的培养。区政府法制办按照市上统
一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
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加强《行政强制法》等新实施法律
、法规的培训,重点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各
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参加本单位、本系统
的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四是加
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
理办法》,严格执法资格把关。区政府法制办要建立行政
执法人员信息库,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