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汤忠明
(2018年4月27日)
国务院安委办〔2018〕5号文件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
为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省政府及时安排,成立了
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煤炭工业局局
长和云南煤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工信、公安、国土、安监
、电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省
煤炭工业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名义印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
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在省安委会领导下,省级各部门
依据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明确各产煤州、市、县、区政府
是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
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方案,督促煤矿企业开展
自检自改,并将“两清单一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自
检自改报告)作为复产复建验收的基本条件。
二是突出重点、细化方案。我省工作方案既与5号文件
一一对应不走样,做到和国家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又紧密
结合实际,与去年10月以来在全省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行动有机衔接。工作方案必须突出工作重点,聚焦
瓦斯、水害治理,确定煤矿上级公司,以及正常生产煤矿
、正常建设煤矿、被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长期停产停
工或“僵尸”煤矿、本年度应当关闭退出的煤矿和托管煤矿等
6类重点煤矿,明确私挖盗采行为等8个方面的重点打击和
整治内容。截至4月12日,全省12个产煤州、市全部制定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55个产煤县、市、区已制定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三是大力推进、强化督导。3月1日,省煤炭工业局召
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5号文件精神,理清思路,认真谋划
。3月6日,省安委办组织召开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会
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安排,要求各部门
分块抓落实。省煤炭工业局制定了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