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波在辽宁省女政
法工作者联谊会上的讲话
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
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论
坛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28日)
许 波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在
“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和“12.4”我国法制宣传日相继到
来之际,省妇联和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在这里召开“反对
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专题研讨会。这是贯彻十八大精
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
刚才,大家围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
国策,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主题,结合政
法工作实践进行了研讨。有对家庭暴力产生原因的分析
,有对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有对国家和我省
反家暴立法的建议。大家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了认真
准备,谈的很好,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又
有一定的理性高度。会后,省妇联要进一步整理和深入研
究。
长期以来,我省女政法工作者作为全省妇女中的优秀
群体,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自觉肩负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勤奋敬业、积极奉
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特别是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的成
立,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的职业优势,积极组织动员女政法
工作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大局服务,为妇女儿童服
务,在相关业务部门和岗位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依
法维权工作网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更加有效的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促进妇女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稳定
做出了重要贡献。这里,我代表省妇联向全省女政法工作
者,向一贯支持妇联工作的省政法委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
!
下面,我就女政法工作者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讲三点意见
: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
女儿童权益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自1995年第四次世
界妇女大会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后,首次写入党
的代表大会报告之中,这是我们党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作
为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纳入国家战略,是中国妇女运动新发展的显著标志。
基本国策是国家政策的最高层次。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
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
实际、与当代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
了我们党对妇女儿童事业越来越重视,认识越来越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贯
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各级妇联
组织和有关部门也共同努力,积极探索解决妇女儿童权益
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看
到,当前,妇女与男性发展机会不均等,妇女权益保障还
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就业中的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妇
女政治参与面临诸多障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还有
一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妇联每年接待信访案件中,家
暴投诉占10%左右等等。这表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
等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
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站在保障妇女人权的高度,深
刻认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现实
意义和历史意义,并且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推
动全社会增进贯彻这个基本国策的共识。尤其是在座各位
作为直接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者,更要增强
贯彻这一国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把十八大关于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部署要
求转化为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创新举措,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
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
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载体,创新机制,推动国策
落实,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省妇联将通过一些具体举措贯彻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希望得到政法界同志们
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形成为妇女儿童开展社会化维权
的合力。一是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开展通过
设立“宣传活动月”,举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设先
进性别文化”高层论坛和各种宣传专题、专栏以及大型晚会
,开展基本国策进党校、进机关专题讲座和促进社会性别
平等课题研究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的社会知晓度,推动社会性别理念进入决策主流。二是实
施源头维权。在更多领域和更多方面,组织有关方面的专
家和实际工作者,积极参与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的制定。
比如,象刚才